尽管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发文要求银行减少和规范收费,但不少客户感慨:现在银行收费给人的感觉是越“减”越多,免费的项目越来越少了!针对银行存在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行为,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只收费不服务的坚决取消。 (6月9日《人民日报》)
其实,问题不在于收费项目的多与少,而在于是否合法。而现在令人生疑的,正是银行收费的合法性本身。据称银行自行定价的依据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但这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其效力显然低于作为法律的价格法、商业银行法,更不能与这两部法律抵触。
无疑,如果银行可以依据部门规章决定收费项目,收费必然越来越多。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孟勤国曾带领课题组对我国银行收费问题进行调研,结果令人震惊:2003年10月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有300多种,但短短数年后就升至3000种。如他所说:“如果对银行的收费方式再不加强制约和监管,恐怕以后进银行就要收进门费、空调费了。”
2011年三部委曾要求免除34项收费项目,且不说34项相对于3000种,明显是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而且并没有从根本上涉及银行收费的规范和合法性问题。事实上,多达3000种的收费里,诸如零钞清点费、跨行取现手续费、密码重置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打印对账单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早已让银行客户叫苦连连,其中有多少是合规合法,依然是一笔糊涂账。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备受争议的普通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在这份通知中居然并未提及,也因此,直至今天,依然具有“合法”的身份。
银行以利益最大化为追求无可厚非,但也应自觉地坚守自己的社会责任。然而,利益驱使之下,乱收费乃至乱涨价的冲动不可遏制,与此相比,银行的自律不可避免地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也必然是靠不住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一边公众质疑不断怨声连天,而另一边银行我行我素,导致收费乱象愈演愈烈。
无疑,遏制越“减”越多,归根结底要靠有效而且有力的监管。现在的监管软弱乏力滞后甚至缺位,正在于银行自主定价,本身偏离法治的轨道,而这样的偏离,又恰恰是监管部门认可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银行收费到底有多少是违法的,监管部门自己都说不清,又何谈监管?如果只是取消多少种,不过是对乱收费的保护,也必然越“减”越多。(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