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说他有三个1000亿的中国梦,公车改革节约1000亿是第一个,昨天,这个梦想实现了。
从1994年中央发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起,中国公车改革已踟蹰20年,其中10年有叶青的参与。叶青,被称为“公车改革第一人”,曾连续8年上书全国两会呼吁进行公车改革,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在职之年能看到车改成效已经非常欣慰”。
20年间困局一直未破
20年前,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这被视作公车改革的开端。
20年后,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启动公车全面改革。
从开始到全面启动,公车改革走了20年。20年间,中央曾启动试点,地方也曾自主尝试,但公车改革困局一直未破,有人形容,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似乎一直挂着“空挡”,从未真正起步。
1997年,广东;1998年,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和部分中央机关;2004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黑龙江等20多个省,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浙江杭州;2010年云南昆明……改革试点的名单可以列得很长。
但公车改革一直徘徊不前。财政部的数据显示,自2010年以来,5次公开的中央“三公经费”数据,公车费用几乎每年都占六成左右。去年“三公经费”公布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曾表示:“从‘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分析,这几年的公车改革几乎没有进展,一直原地踏步。”
其间,公车改革还曾一度搁浅。2005年3月,全国车改的先行者杭州市宣布暂停车改,9个月后,北京市也公开表示,最近几年都不会实行车改。据报道,两市之所以暂停车改,均因货币化改革导致公车补贴开支过高,与期望中的改革成效南辕北辙。当时的评论认为,公车改革遭遇的危机,暴露了制度和体制上的弊端。
去年11月公车改革方案初步落定
公车改革20年的历程中,也曾出现一些小的高潮。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印发,同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20多个省(区、市),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
2010年,民革中央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建议厅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再次引发公众对公车改革的关注。第二年的两会,积极推进公车改革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但此后,公车改革仍是少数省市自主探索,由于缺少上层的统筹和标准,地方的探索经验很难向全国推广。
以广东为例,2011年,广东拟推行货币化改革,但如何制定补贴标准、如何防止改革效果打折、怎样向公众解释,都是决策者们面临的问题。在已经试点改革的城市中,不仅对“官越大出差越多”作为设定补贴的基本思路有争议,如何改变公众“车改等于公务员加薪”也让决策者头疼。
2008年,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区委、区政府正职每年补贴8万元,区人大、政协正职每年补贴6.5万元,就曾被质疑“变相加薪”。
直到2013年,公车改革上层发力。2013年,中共中央将推行公车改革,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列入贯彻“八项规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当年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提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重点任务作出原则规定。至此,中国公车改革方案才初步尘埃落定。
公车改革能否破局仍待观察
2011年,得知公车改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时,叶青曾表示:“我感觉,公车改革的春天即将到来。”
叶青眼里的这个春天,3年后才到来。对民革中央调研部副部长周丽萍来说,他们提出的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等了4年才真正实现。
对公车改革出台的最终时间节点,竹立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说,在公车私用、超编配车现象屡禁不止,公车使用成为腐败“重灾区”的情况下,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已成社会共识。有鉴于此,这一方案“出台正当其时”。
昨天发布的公车全面改革方案,中央也首次明确“啃硬骨头”的决心:2014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虽然如此,公众的质疑声音仍然不断:交通补贴会不会成为隐形福利?公车拍卖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外,公务员群体也在质疑:按照级别“一刀切”地设置补贴是不是不公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正常工作如何保障?这些都有待具体落实。
竹立家坦言,此次方案是相对合理的方案,如果细究仍然会存在很多问题。但他肯定此次改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之前公布了很多措施,但缺乏可操作性,没有落实,”他认为,如果能落实,这次的改革至少能开启公车改革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副部级及以上官员的专车问题、退休官员的公务用车问题,更多更难啃的骨头才有可能被啃掉。记者 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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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如何管公车
美国:各部首长可用公车上下班
美国的公车管理主要依据的是《美国联邦管理条例》第41篇第102章第5节“住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和第34节“机动车辆管理”。这两节法规加起来近百页,严格限制使用公车上下班,对公务用车和车辆购置标准等做出原则规定,是各个联邦政府机构制定自己的公车使用规定的基础。条例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首长可以使用公车上下班。至于副部级以下的官员,只要不符合这些规定,都是开自己的车上下班。经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驾驶公车往返于单位和公交站点之间,前提是该线路没有安全可靠的公交工具或政府通勤车,还必须搭载其他联邦官员,做到经济节约;禁止用汽车服务卡购买私人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不得搭载亲朋好友,严禁捎带搭“顺风车”的行人。
德国:公车私用自掏腰包
德国政府官员的公务车使用规定比较严格,对谁能享受公车待遇、配备什么样的车、公车私用范围等均有相关法律规定。公车私用违规者要受到舆论谴责、罚款甚至可能丢掉“乌纱帽”。
根据德国公车配备使用条例,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才可以配备专车。专车除了满足公务活动外,在德国境内的私人活动也可无偿使用,包括乘车上下班、在德国境内休假等。如公车使用者因私事去国外,包括去国外休假,允许使用公车,但要承担所有费用,如往返里程的油费、司机加班费和司机的食宿费,都要用车人自掏腰包,而且这些支出还要报到财政部有关部门备案。部级以下的公务员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使用公车,但不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务。另外,公务员使用公车只能与公务有关,上下班不允许公车接送,与公务活动有关的接送除外。使用公车的公务员不得任意让非本单位的人搭乘,如果确实需要,必须报告本部门上级领导。
德国还实行严格的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每辆公车都要配备车辆行程记账簿,详细跟踪记载每次出车的实际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从总理专车到一般公务员用车无一例外。德国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如果公务员违规公车私用被发现,就要补交罚款,并受到相应处分。文/实习记者 袁志综合《广州日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