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7月16日正式出台: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公车改革。
从1994年中央两办下发公车管理文件算起,我国公车改革已历经20年。在此期间,虽有一些地方试点公车改革,但总体上雷声大、雨点小且争议不断,而大多数地方则处于观望状态。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该《条例》的出台,在我国公车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公车改革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不再是零敲碎打,而是“全国一盘棋”。现在中央国家机关推行公车改革,并明确改革完成时间表,就是对《条例》的具体贯彻和落实。
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大家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就是“超低”的车补标准。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以近年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杭州车改和温州车改为例,最高车补标准分别为每月2600元、3100元。更不要说西安经发集团的车改,最高车补达每月5300元;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曾经的车改,最高车补标准达每年8万元。相比之下,中央国家机关的车补标准堪称“超低”,甚至远远低于人们的心理预期,说这是一份“惊喜”恐怕不过分。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但车补标准必须“适度”,够用即可,切不可将车补异化为变相福利。此前一些地方的车改之所以遭到舆论炮轰,主要问题就在于车补标准偏高、畸高,明显是动机不良的“伪改革”,是以公车改革之名谋取福利,乃至将公车改革变成一场“权力自肥”的盛宴。这样的所谓“车改”,我们当然不要。
在这个意义上,中央国家机关“超低”的车补标准,为公车改革带了一个好头、树立了一个标杆,也足以让一些地方畸高的车补“自惭形秽”。车补标准是否规范合理,是公车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改革能否赢得民众支持的关键,而车补标准高与低,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公车改革的诚意和决心——公车改革的目的是遏制“车轮上的腐败”,而绝不是将“不落腰包的腐败”变成“落入腰包的腐败”,中央国家机关“超低”的车补标准,就是对公车改革宗旨的最好诠释。
上行需要下效。按照此次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地方党政机关要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车改;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车改。地方的车补标准,不得高于中央车补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的车补标准,不得高于中央车补标准的150%。这些“指导意见”意味着,公车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规范化的车补标准,接下来就该各地、各单位不折不扣照章执行了。(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