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强奸、猥亵和盗窃罪,王军目前仍被关押在河南夏邑县看守所。5月29日,这个夏邑县业庙乡陈庄村的农民戴着手铐回村指认犯罪现场时,几乎举村围观,很多人说,村里的老年妇女终于有活路了。从2011年春到今年3月,49岁的王军被指先后40多次,潜入寡居的老年妇女家中施暴,受害老人10余名,年纪最长者95岁,最小的73岁。由于受害者年事已高,子孙多,碍于面子,大都不好意思声张,没人报案。(《京华时报》6月23日)
前几年,安徽临泉县一农民在近17年里,强奸116人(38人未遂),还对其中多数实施了抢劫。这类案件都发生在农村,都是面对那些体弱的留守妇女,大多数受害者在案发后都碍于面子或其他原因,并没有报案。
这些案件的发生,有一个令人扼腕的共性因素,即大多数受害妇女,或碍于面子,或不知如何报案,在受害后没有及时报案。在夏邑县这起案件中,有一个受害者杨氏,其儿子甚至已经发觉作案人是王军,但因为担心报复,仍然没有报案,导致后面的老人继续受害。因此,农村人法律意识薄弱,的确是一个大问题,这是导致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这些受害妇女及时报案了,而案件没有侦破或者即便侦破了,被人强奸的事情仍然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农村这样一个格外重视贞操的熟人社会,她们又怎么有脸面在村里继续呆下去?在这方面,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于保障受害人的隐私是否做得足够到位?是否能让受害人既愿意报案,又不至于让其今后的生活难堪和难以为继?
在许多农村地区,即便受害人及时报案,又有多少案件能及时侦破呢?广大农村由于缺乏高技术手段(譬如监控摄像头等),更限于警力不足,刑事案件的侦破率向来比城市低得多。如果不是发生重大命案或者像夏邑县这样的多次强奸案,而只是普通刑事案件,恐怕当地警方也不会投入太多警力去侦破。因此,许多农民可能认为,即便报案,如果侦破不了,又和没有报案有什么区别呢?
进一步说,事前防范远远胜于事后的案件侦破。但在农村地区,治安的事前防范同样薄弱。一者,在许多农村地区,基层组织涣散,村集体腐败现象严重,许多村官根本无暇提供村里的治安公共服务。二者,地方政府投入的警力同样稀少,有些地方是一个民警要服务几万人。而一些地方政府提供的治安服务,大多数用于“维稳”,比如在征地拆迁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轻视甚至没有将农民看成治安公共服务的对象,在维护农民免受犯罪分子侵犯等方面投入严重不足。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重工轻农,不断收取农业税等来支持工业,使得乡村一直处于贫困边缘。在市场经济时代,许多农民到城市打工,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却在乡村承受着治安公共服务的严重不足。现在,我们反哺农村,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村一些补贴。但是,我们在农村投入的警力、物力远远小于城市,农村警民比例较之于城市显得悬殊。警力不足,正是政府对于农村治安公共服务的投入不足所造成的,所以迫切需要加大政府这方面的财政投入。否则,夏邑县这样的性侵空巢老人的案件还难以杜绝。(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