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并非洪水猛兽

时间:2014-05-08 15:49   来源:羊城晚报

  互联网金融的紧箍咒越戴越紧。在解读央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的余热还没散去,又有消息传来称,央行拟要求余额宝交存款准备金,虽然缴存的比例还没有确定,但是态度已经明确,在征求银行、余额宝等多方意见后再确定具体份额。

  无论是《报告》中,央行明确表明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非法吸收存款,还是存款准备金的缴存传闻,在网上都引发了网民一边倒的骂声——这些监管措施,被普遍认为是传统银行势力借助监管机构的一次反击,有碍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但实际上,相当多的银行高管在不同场合表达过对余额宝对传统金融业带来的创新以及对行业推动发展的贡献,而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互联网基因,所体现的创新精神也超乎了传统金融业的想象。但这并非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可以借助创新的名义像脱缰的野马,因风险失控而带来巨大损失。如最近一些P2P平台的关闭与倒闭,无疑表明,不受监管和控制的创新,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掏出血汗钱的投资者。因此,在《报告》中,央行明确提出了要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个体间的直接借贷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线上开展线下业务,需遵守资本约束。

  互联网金融的另一大贡献就是降低了投资门槛,让普通民众可以享受到新技术发展带来的金融投资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宝宝”们的贡献也无法抹杀。但无论如何发展,金融行业本身遵行的本质规律,就是风险与收益共进退,便捷与收益成反比,资金的安全性也与监管性息息相关。

  金融投资衍生工具很多,除了银行、基金外,信托、保险等为广大互联网网民并不熟悉的金融工具纷纷登场,一些创新如果脱离了行业发展本质,普通民众弄懂这些投资工具的风险性有一定挑战时,有监管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比如娱乐宝的登场,这个混合了各种金融工具的产品,虽然号称让普通民众以低风险投资高风险的影视娱乐业,但最后的收益已经与电影质量关系不大时,这钱究竟是谁赚谁的呢?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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