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浪转摘了《 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报道,讲山东省长郭树清参加山东政协会议经济界、驻香港澳门组讨论会时与其他委员的互动。这段报道文字很短,照抄如下:
“一位政协委员则提意见说,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等清廉制度以后,公务员都不敢应邀出来吃饭、与企业家交流沟通了,这反而加大了很多项目的推动难度。郭树清回应说,为什么不到他办公室谈呢?引起众委员共鸣。”
是啊,为什么不到办公室谈项目呢?循着这个问题想下去,还真有点意思。
这位政协委员很可能是个企业界人士,“公务员都不敢应邀出来吃饭”,就是他的亲身经历。但是,郭省长似乎不觉得这位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是一个问题——项目是公事,办公室里谈公事,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但是,如果企业主都到官员办公室谈项目,就不会有“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之类的段子了。酒桌上谈项目,是一种普遍现象,段子则是对这种现象的归纳、升华;段子的流行,说明现象已经上升为一种行为方式,一种文化或亚文化。所谓“亚文化”,就是现实中很流行但不宜公开宣扬的事情。一个社会亚文化越是发达,真正的文化就越是萎缩。
在酒桌上而不是办公室谈项目,区别在哪里?在氛围。“项目”虽是公事,但没有私人感情做润滑剂,公事公办,就很难办通。办公室这个环境,提示着官员的“公家人”身份,这种身份感,是一个无形的限制;但是,在酒桌边一坐,身份就起了微妙的变化:亦公亦私,公中有私;“项目”也不仅仅是项目,还是一个凝聚私人感情的平台,有了私人感情,项目的推进就变得容易了;除了谈项目,还可以附带谈其他东西;官与商之间,就在觥筹交错中结成了利益同盟。到了这个境界,附带的东西就成了谈话主题,项目倒成了附带的东西。这种效果,在办公室里很难取得,因为很多话在办公室里不方便说。所以,当郭省长反问“为什么不到他办公室谈”时,提问的那位政协委员可能会觉得奇怪:到办公室谈项目行吗?报道说,郭省长的问话“引起众委员共鸣”——有那么乐观吗?引起一部分委员的共鸣是可能的,如果能引起所有委员尤其是来自私企的委员的共鸣,就不会有这段对话了。
“酒桌上谈项目”,属于初级阶段,到会所里谈项目,才是高级阶段。会所里谈项目,更私密,也更亲密。近来,会所整治形成了一个高潮,这对吃喝风不啻是一记重拳,但是,这记重拳能不能把“谈项目”逼回政府大楼的办公室、会议室里去呢?如果不到酒楼、会所里谈,又不愿到办公室里谈,还有什么地方适合“谈项目”?从郭省长和政协委员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贯彻“八项规定”,不是少吃几顿饭那么简单,“八项规定”所面对的,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亚文化。一种新文化要取代旧文化,不是那么容易的。(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