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 公事公办咋异化成私怨

时间:2011-10-14 10:25   来源:人民日报

局长互殴(漫画:李宏宇)

  【天亮有话说】

  公事公办咋异化成私怨

  几天前,在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上,就分管范围内的人事安排表达不同意见的副局长,居然被局长在大庭广众之下施以一顿老拳,继而演变成“互殴”,实在令人瞠目。

  事情原委需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公之于众,此前无法妄议,但是这种用拳头说话的蛮横家长式作风,就极大地损害了当地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党委会本就该允许充分表达不同意见,提倡民主决策,不可变成“一言堂”,更别说如此张狂地以拳头代替党内民主。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该副局长提的反对意见并不出格。作为分管领导,这次调动他事先不知情,程序有问题,更重要的是,拟接收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要求“逢进必考”,申请者在“硬件”上有瑕疵。

  理由站得住脚,提意见的方式也符合程序,这样的“公事公办”为何惹得顶头上司大打出手呢?

  除了个人素质方面的原因,更与基层治理面临的复杂语境有关。真正做到“公事公办”,需要十分完备的法律规定和普遍较高的法治意识。而当两者都有欠缺,遇到事情是公事公办,还是灵活把握?这基本上就“存乎一心”了。

  现实中,“灵活把握”往往不是对法定规则的合理运用,而是随意突破。而当引发这种“灵活把握”的打招呼、托关系因普遍存在而获得合理性时,“公事公办”就会被异化成“例外”,乃至被视为有针对性的“态度”,甚至被当成“私怨”。

  这种对“公事公办”的异化,与法治社会不相容。上级组织部门更不该默许这样的官场潜规则,况且随意殴打他人,已经侵犯了基本的人身权,是法治意识极为淡薄的表现。(天亮)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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