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是规范公务接待的“杀手锏”

时间:2013-12-10 14:36   来源:半月谈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规定。这部规定对公务接待中部分顽疾开出的药方可谓“细致入微”:不得提供鱼翅、燕窝,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违规实行交通管控、不得组织旅游……一个个明确具体的“不得”,将公务接待的方方面面列入负面清单,吃住行游都有了不可逾越的“雷区”。群众有理由相信,随着这部规定的落实,多年来管不住的公务接待不正之风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

  毋庸讳言,近年来,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众对之深恶痛绝。一些领导干部借考察调研之名,顺公务出差之便,到下级部门或地方游山玩水;一些地方部门也深谙“接待也是生产力”之道,千方百计讨好上级领导,尽心竭力搞好“迎吃住行游送”一条龙服务。这不仅给地方政府财政带来巨大负担,也严重败坏了党风,导致腐败滋生,助长特权意识蔓延。据报道,由古城而闻名的山西平遥县一年“公务接待”就达到10万人次,仅门票一项就少收入1200多万元。而这不过是公务接待的冰山一角。

  事实上,关于公务接待,早在2006年,中办和国办就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第七条规定,党政机关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第十条规定,接待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这些规定可谓切中时弊,但为何不能“令行禁止”,地方又为何做变通呢?

  上级单位的领导下来考察,地方接待好了,争取项目和资金会容易得多——“跑部钱进”潜规则的盛行固然是其重要原因,但与接待制度规定中存在模糊地带以及外在监督缺位不无关系。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新颁布的公务接待规定,就在公开透明上下足了功夫,可谓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比如,“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看见这样的清单,被接待者恐怕就要想一下,因为记录在案的接待事项随时都有公开的可能。

  而基层的创造则以鲜活的案例佐证了接待新规的有效性。据报道,被称为“全裸乡政府”的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前些年开始向社会全面公开各项经费开支以来,来白庙乡的上级部门人员与以往相比减少了一半,即使来了,70%以上的客人都是来去匆匆,没有在当地吃饭,不得不在乡政府就餐的人也会主动将伙食费留下来。当地领导认为,“裸账”让很多客人望而生畏,生怕自己的生活费开支被公示在网上,因此,来的人也少了,“吃白饭”的情况几乎没有了。

  因此,此次公务接待新规如果真正发挥作用,除了狠抓落实外,关键是要公开透明,将公务接待从暗箱里放到阳光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只有在广泛有效的监督之下,那些想挥霍国家资财的领导干部才会有所收敛,才能有效遏制公款接待中的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孙爱东)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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