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12月2日上午,记者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走了一圈儿,在部分写字楼和酒店的门前,基本上都可以看到供使用轮椅的残疾人无障碍坡道,但是,这些坡道的长度、角度各不一致,有些坡道残疾人根本不能自己顺利通行(12月3日《北方新报》)。
残疾人设施的尴尬,还不仅仅在于设计上的不接地气。宁夏《新消息报》的记者还发现另外一种情况。在银川,很多盲道成了“忙”道,盲道上停满了各种车辆,很多盲人朋友,在走路的时候只能试探着前行。
原本是为了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专用通道,却成了残疾人无法逾越的障碍。这些花了钱、费了工,建设得漂漂亮亮的残疾人设施,缘何就成了不能使用的“盲道”了呢?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成了障碍,成了摆设,是一种尴尬。
这牵涉出这样一个话题:在残疾人设施的验收和管理中,究竟由谁说了算,是不是需要赋予残联这样的组织一定的话语权和执法权?我们知道的是,这些工程之所以能够交付使用,都是通过了验收的。这些工程之所以被挤占,都是由于管理的不到位。那么,验收过的残疾人通道为什么就无法使用呢?建好的盲道为什么就被挤占了呢?
这种情况不仅仅在呼和浩特和银川有,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发现了这种情况。本来吧,问题并不复杂。对于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只要我们在建设这些设施的时候,多用点心,就不至于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就这些成了摆设的残疾人无障碍坡道而言,缺失的就是一份责任心,只要调整一下高度,调整一下尺寸,调整一下布局,这样的坡道就很容易造福残疾人朋友。或者说,在建设的时候,征求一下残联的意见,请他们把把关又会如何呢?对于管理问题也很简单,需要在管理的时候也赋予残联这样的组织一定的处罚权,他们管理起来会更用心。
对于残疾人设施能不能通过验收,今后如何管理,要有残联方面的话语权,让残联有一定的决定权,这障碍就不足以成为障碍,因为他们知道残疾人的需求也知道这方面的标准,更会为残疾人的权益而努力。(郭元鹏/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