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免费乘公交,善政更要推广

时间:2012-03-01 09:04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市交通委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通告:从今年3月1日起,残疾人士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发放的“残疾人证”,可以在北京免费乘坐公共电车、公共汽车。盲人朋友在免费乘坐公共电汽车的基础上,还可以免费乘坐北京城市轨道交通(2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如今北京表示全国残疾人在北京可以免费乘公交,其突破性的亮点有两大方面:一是强调免费,而不是简单的优惠,这比法律规定的要求更彻底更深入。在一些地方,残疾人乘公交通常只是半价;二是适用于全国残疾人,而不是北京残疾人。北京推行这一善政,释放了关爱残疾人的积极信号,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其他地方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不妨同样让全国残疾人享受免费乘公交的优待。 

  其实,残疾人出行不仅乘坐公交,还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在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同样有权要求优惠,甚至免费。但遗憾的是,他们往往不能如愿,现实中一些航空公司的表现更不佳,它们甚至不欢迎残疾人乘坐飞机。 

  每个残疾人都有权享有公共资源,因为身体原因,他们更应该成为拥有某些“特权”的群体。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等方面,都为残疾人权益维护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但是不少时候良法难以有效落实。如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都不能完整维护,他们就不可能平等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如果不能平等享有公共资源,他们的权利必然是残缺不全的,他们的尊严、幸福就会大打折扣。 

  作家海明威说,“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残疾人的尊严,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尊严。整个社会都应该践行温煦的价值观,昂扬人文情怀,尊重残疾人,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入手,这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期待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行残疾人乘车免费,同时也要让残疾人在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等方面都能享受到真正的尊严。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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