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接访人员与访民的合影照片近日在网上披露后,引发关注。照片显示,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派往长沙接访的两名工作人员,在与患有癌症的访民段新德合影时,面带笑容,并分别摆出“胜利”手势,其手势被网友怀疑为庆祝“接访顺利”。
接访者满脸胜利完成任务的喜悦,上访者则一脸愁容,如此反差强烈的照片,让人不得不思考,对待群众上访,怎样的结果才称得上“胜利”和成功?
在社会转型的今天,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诉求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解决,向信访部门反映,这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由于上访行为涉及社会稳定与公众舆论,各级政府如何管理、考核信访工作也成为一个难以回避的课题。而一些从主观的善良愿望出发的举措,由于形势的发展和思考的不够周密,有的甚至偏离了制定政策的初衷,产生了错误导向和负面影响。
信访排名、通报制度起初是为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自2005年开始,各地都采取了非正常上访的排名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政府也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近年来,从国家信访局到各地方政府,对“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通报逐步成为一项惯例。在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在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排名先后成为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很多地方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排名、考核的压力下,部分地方的党政机构为实现“控访”“截访”不择手段,各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也不时见诸报端。而一些访民摸透了地方政府害怕进京上访、越级上访的心理,频频越级上访,导致许多地方信访部门疲于应付。
考核制度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激励机制和价值取向。如果信访考核强调控制非上访人数与次数,就可能把信访工作的追求引向尽力拦访与截访,而是不是真的解决上访者的诉求。这样的接访看似成功,实际上导致了政府形象受损、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加的多输局面。
正因为如此,我们在目睹了“成功截访”照片后,更加深了对取消信访排名、通报这一重大改革的理解与认同,人们期待这一举措的落实与完善,能让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回归理性与科学,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让更多的矛盾、纠纷终结于合情合理的调节、公正正义的审判。(尹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