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一直热议的公车标识,在现实中破了冰。11月20日,认证为“丽江市永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网友,发布了一组照片,内容是当地喷涂了含“严禁公车私用”字样和监督电话的公务车照片。丽江市政府人员介绍,此次公车标识管理要求,包括区县县长、县委书记在内的用车都将喷涂。(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标识公车,虽然在制度上也算是一个破冰之举,但并非治本之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公安0牌车以及一些政府小号牌车,标识其实已经很是明显,可也经常见到公车私用。正是基于这一点,有人认为,治理公车在于决心和处罚力度,在于规范权力和约束权力。
不过,尽管相对于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标识或许只能算是枝叶,但永远不要忽视枝叶的作用,也不要否认其来之不易。官员群体普遍很好面子,开着一辆喷着“严禁公车私用”字样和监督电话的公务车,出来干私事恐怕是件很没面子的事。而且,现在“反四风”的风声这么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冠冕堂皇公车私用的人,恐怕也不会很多。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公车标识进一步推开,公车私用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更重要的是,公车私用是一种“街头腐败”,需要“街头监督”。把公车标识出来,不仅有利于约束一些人公车私用的冲动,而且能传递出对公车私用真抓实管的信号。由此激发的群众监督热情,将会进一步挤压公车私用的空间,进一步加大公车私用的成本,进一步推动公车私用往好的方向发展。
此前,新华社在梳理“公车私用”事件时曾称,外部特征明显的公车容易被曝光,比如喷涂了特殊字样的军车、警车、执法车等。这其实也证明,用明确标识将公车“晒”在阳光下,也有有可取之处的。
权力治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有时很难找到治本之策,即使找到了也很难以一步到位。这时,千万不能患上“机制依赖症”,千万不要有毕其功于一役的理想化情结。而是要多一点问题导向,要在大方向指引下不断做加法,尽其所能地放大正能量。需要指出的是,那种以小举措代替大动作的做法,孰不可取;但因为不是治本之策,就否定一项举措的意义,也不可取。接续发力,点滴递进,自然会越来越接近目标。
公车私用不是个小问题,“屁股底下的腐败”造成的浪费以及对政府形象的损害,甚至比官员腐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中纪委近期明确表示,将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加大惩治力度。由此可见,丽江市把公车明显标识出来,确实开了一个好头。这也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智慧解决现实问题的思路,这一做法,应该在更大层面得到推广。(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