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梦想的实践者。更加尊重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充分发挥亿万群众的无穷创造,全面深化改革就能拥有持久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会不断开创新局。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人民中蕴含着无穷智慧与力量。回顾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关键一点就是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5年前,是改革开放的春风冲破了僵化思想的束缚,激发起每一个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整个社会长期被压抑的创造活力不断迸发,中华大地重现蓬勃生机。
35年间,多少激情拼搏,多少探索实践,多少创新突破。正是因为广泛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尊重并紧紧依靠人民的创造实践,改革开放才能一路“闯关夺隘”。从小岗村村民秘密签下“生死状”,到无数农民工投身现代制造业,再到网络精英革新商业模式创造营销奇迹……亿万人民的奋斗与突破,汇成改革的汹涌大潮,带来神州翻天覆地的变化。
今天,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越是向前推进,遇到的阻力越大、难度越大,就越发需要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这是改革历史经验的深刻昭示,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打赢攻坚战,涉过“深水区”,啃下“硬骨头”,当前任何一项改革都面临利益调整的阻力,遭遇体制弊端的掣肘。无论是最大程度化解改革风险,克服改革阻力,还是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加强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都有赖于人民的广泛参与、积极实践。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更好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就不怕找不到翻山的路,不愁搭不起过河的桥。
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扩大。”全面深化改革的繁重任务,要求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在改革中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依据,把人民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作为评判改革成败的标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对改革的认同、拥护和参与。
站在新的改革起点,中国既有经济总量世界第二的自豪,也有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的困扰;既有城镇居民收入大大增加的成就,也有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隐忧;既有人民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更高期待,也有对腐败行为破坏社会和谐的不满。人民企盼更好的生活质量、更公平的社会环境、更廉洁高效的政府,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回应的现实问题,也是推动改革攻坚克难的民心所望和动力所在。
推进改革就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等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民关切做出有力回应,这是全面深化改革以人为本理念的鲜明体现,也是激发活力、促进公平、凝聚力量的有力举措。
“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在改革这场放飞梦想、创造机会、鼓励奋斗的伟大社会实践中,让个人奋斗的涓涓细流,汇成整个国家和民族奔向现代化的滚滚洪流,改革必将凝聚起无穷的创造和力量,驱动“中国号”巨轮驶向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