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应急”重在保护公众健康

时间:2013-10-06 20: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国家环境保护部表示,我国正逐步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及预报预警平台,已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环保部还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随着几天前一场秋雨的远去,严重的雾霾又重回京津冀上空。大气污染治理这个沉重的话题,也再次引起舆论关注。环保部今年5月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后,各地随之着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比如,与北京地区“同呼吸”的河北省,已经依据环保部的相关方案,制定了《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预案现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目前也正在修订中,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北京市的应急措施可能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土石方作业和露天施工停工、中小学校停课等。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是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工作的延续。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是城市应对大气重污染的必要举措,三者是有机的统一体,不可偏废。我们看到,京津冀在紧锣密鼓制定应急方案的同时,有关部门已经推出了相关监测预警方案。自今年11月供暖期起实施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中规定,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区域或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预警等级等。

  此次环保部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在通常的概念中,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地震、森林草原火灾等。此次国家有关部门将“重污染天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无疑是充分考虑历史教训和我国特殊国情的结果。

  空气污染发生时,可能因局部地形特征、气象条件,导致污染物短时间聚集,进而引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紧急事件。1952年12月英国伦敦发生持续6天的大雾,浓雾下,伦敦因呼吸道疾病死亡4700多人,随后几个月又有8000多人因此类疾病陆续死亡。这就是震惊世界的伦敦“毒雾事件”。反观中国,随着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机动车保有数量在短时间内激增,大气污染类型也迅速由燃煤型污染转变为燃煤、机动车、工业排放多类型污染。这种高负荷共存的重度复合大气污染类型,是发达国家此前没有经历过的。由于缺乏前人治理经验作为参考,我国大气重污染灾害的不确定性必须高度关注。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是短期应急手段,也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重、难度大,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督促企业技术改造,所有这些工作都要常抓不懈。大气治污要打持久战,要建立长效机制,但对于不时出现的大气重污染灾害,也不能听之任之。

  大气重污染来临时,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采取及时、果断的应急措施,有效抑制污染物浓度上升,把重污染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最大程度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评论员 樊大彧)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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