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分组审议《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委员们痛批“交管部门管得太多了”,比如《条例》第40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要审核、确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教学车辆、教练场地等,来确定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招生数量。这就相当怪异了:驾校招多少学员完全是他自己的事啊,关你交管部门什么事呢?也许有人说教学条件不具备随意乱招扩招、教学质量不保证怎么办?你当学员是傻的啊,他们不会选择、不会投诉、不会打官司吗?要你来管?其他还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经营许可证等就要处罚,要将结业学员的培训记录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等等,等等。这真让人头皮发麻,你干脆告诉大家哪些是你不管的吧,这样更省事。
交管部门管这么多,其实质就是扩权,只不过是权力的权,而不是权利的权。管一件事就多了一样权力,多了一样权力就多了一样好处,比如那些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想出来的罚款。至于暗地里的上下其手中饱私囊,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感到非常奇怪的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削减行政审批,有领导甚至将其比喻为革自己的命,并且已经有了一些很大的动作,怎么还会有一些部门要逆流而上,拼命扩展自己的权力呢?看来果然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改革中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好在还有人大审批这一关!正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辛瀑所说,“人大立法要限制部门利益,我们要堵一堵这种洞,不能让这些小聪明赢得大利。”说得太对了!他们得大利,公众可就要受大损失了。所以我们非常期待这部条例如一些委员所主张的那样进行大修,否则广大的利益相关者可真就麻烦了。
但我又有另外的担心:那些无端生出来的事儿交管部门不管,会不会又有别的什么部门去管?比如说交警什么的。这件事其实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另外的更深层次、更实质性的问题,那就是一,权力并没有真正关进笼子,所以它时刻想要扩充自己的地盘,近乎无孔不入;二,我们还是没能真正理顺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尤其是后一点,从中央到地方讲了好多年了,但政府依然像个严厉的家长一样充当社会、市场的管家婆,不许稍有松懈。其结果,一方面扼制了社会的创造与活力,另一方面,阿克顿勋爵早就有言在先:“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如何改进呢?我觉得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使之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驯服权力这匹野马。再就是充分发挥现有制度的作用,比如人大。这次省人大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和批评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是个了不起的表率,但愿他们能够阻止权力的进一步滥用,不仅是对交管部门,对其他政府各部门也一样,使社会、市场获得他们本来就应该有的真正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作者曾德雄是广州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