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职责容得下 “劝和柔情”

时间:2013-05-22 15:09   来源:长江日报

“俗话说‘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日前,武汉市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熊玲获得江城“最美红娘”评选金奖。熊玲从事婚姻登记工作9年多来,见证了3万多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5月21日《人民日报》)

“最美红娘”红了,质疑不解也多了。这当中,有些旁观者便“清醒”地提到:有关法律法规对婚姻登记机构的职责和婚姻登记员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其中不包括调解离婚,婚姻登记员调解离婚存在“越权”嫌疑。对“最美红娘”的做法,当然可以抱有疑义。而我却以为,从中更应看到“瑕不掩瑜”,因为,公务职责完全容得下“劝和柔情”。

是的,所谓“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谎言,倘若把握不好,确有可能成为阻碍公民“离婚自由”的“恶意刁难”。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武汉“最美红娘”熊玲已然说明,她在本职工作之外的“劝和柔情”,并非不看对象和情况地胡乱施加。“以年轻人为主”,对一时冲动的“闪离”型夫妻尤为关注等,这些“劝和柔情”的前置判断与思考,恰恰表明了,她是充分把握了公务职责与助人为乐的合理底线,并非为图某种虚名,总去人为干涉或“扭转”离婚者的正当意愿。

再者,我国《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从这个角度来说,武汉“最美红娘”没有机械刻板地看待自身工作,而是利用“职责之便”和“岗位优势”,通过“善意谎言”换得当事人的“冷静降温”,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社会上的“草率离婚”,外界真的不应求全责备地过多“挑刺”。而事实上,9年来,她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也正说明了公职人员善施“劝和柔情”的必需和必要。

还应想到,“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老话,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并不仅仅只是一种道德说教,它还隐含了一定的安世思维:婚姻未必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往往还牵涉着家庭破碎、孩子“落单”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最美红娘”的事迹传开后,会不会随之引发不同程度的“东施效颦”?就此话题,我认为学表难学里的“劝和柔情”,还是慎施为好。毕竟,熊玲的“出名”,关键源于其“无心插柳柳成荫”;而若有人带着某种功利来急切模仿,反倒易于“画虎成猫”。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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