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老百姓,因为吃酒两袖空……”近年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乡办酒席成风,“吃酒”给当地村民造成经济负担。为此,该乡的13个村联盟立下村规,禁止滥办酒席,此举收到良好的效果。(4月26日《贵阳晚报》)
其实滥办酒席的弊端村民都心知肚明:办来办去,最终是酒肉穿肠过,钱都让饭店赚走了,村民谁也落不下好处。但对于村民个人来讲,显然是谁不办谁就越吃亏,于是只好以多办来补亏空,形成恶性循环。
村民明知滥办酒席不好还不得不办的原因就在于,个人没有能力独自去改变整体的风俗。而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正好具有这样的能力。说白了,村规民约“禁止滥办酒席”的作用在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一下子就说到了村民的心里,当然能够得到村民的拥护。
正因如此,不但“目前13个村已形成联盟,办酒席的次数比以前少多了”,而且据乡干部介绍“这一方式还被周边乡镇的一些村庄效仿”,这一规定正呈星火燎原之势。这也说明,只要是正确的、对村民有利的规定,肯定就有生命力。
当然,对于可能违反规定的少数人,“村委会将停发办酒人的一切惠农政策和任何手续及证明,并罚款5000-10000元,处罚金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对于去吃违规酒席的村民,处罚同等。”这样的规定似乎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如改成由村干部或德高望重者上门做工作更为合适。
其实这样的办法也应该介绍到机关单位里面去,让单位出面作出规定,改变巧立名目办酒席的陋习,既可节约时间又可节省金钱,还能有效杜绝一些隐形腐败,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