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出不穷的艺术“大师”,让人大跌眼镜的比赛评奖结果……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近年来贪图虚名、权钱交易、结帮营私等丑恶现象在国内文化艺术界时常出现。有圈内人士爆料,某地有人曾花上千万元收藏了一位书协主席的字,结果这位主席下台后,字贬值到100万元。
一些官员之所以削尖脑袋往各地文联、作协里面钻,争先恐后担任各类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一是为了争一个“文人官员”的名号,以彰显清名,以利仕途;二是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现实利益,一旦跻身各种协会的领导行列,自身作品往往身价倍涨,获利惊人。由此可见,这是一笔名利双收的买卖,一些人自然不肯放过。
如果这些协会的大小领导确实是有领导才能,热心文学和艺术事业,那自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得多,很多人本身就是凭着权力之手担任这些协会的领导职务,目前既在某些地方或部门掌握实权,同时又在这些协会兼职;还有一些人,则是赶着自己退休之前,通过权力为自己戴上各类协会的领导高帽,退休以后就华丽转身,到这些协会里面继续享受各种待遇和好处。
官帽一落地,身价就缩水,这恰恰说明他们之前作品的高价,不是因为艺术成就和艺术水平,而全是仗着官帽和权力,等权力一丢,其作品需要接受艺术市场真正检验的时候,就马上现出了拙劣的原形。所以说,不管是“官画”、“官字”还是“官书”,其价值上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泡沫,充满了市场风险,不管是收藏还是投资,都要谨慎小心才是。
但另一方面,仅凭市场上对官员各种作品说“不”还远远不够,因为在这个相对封闭的圈子里,很多行为并不是市场行为,而和权钱交易、行贿索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比如有些“官员型”协会领导,趁着自己还掌握实权,已经通过抬高身价,贩卖作品发了大财,这样的文化腐败,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比如对于官员收受艺术品的现象,纪检部门可以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专门鉴定艺术品真伪和价值,制定对艺术品贿赂的司法认定标准及程序,在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中也可包括珍贵艺术品,将其置于国家法律制度监督之下,以遏制官员在文化界的索贿受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