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媒体屡现“部分项目现恐慌性购房”、“部分楼盘重现排号现象”等报道。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基本上都是个别开发企业制造假象、诱导消费者购买的违规炒作行为。北京将长期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严格执行住房限购等各项措施,坚决遏制投资投机需求。(12月20日《北京晨报》)
炒作也好、谣言也罢,部分市场反馈的结果就是地产等相关板块股价回涨。而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上涨的有53个;同日央行公布的四季度问卷调查显示,29%的居民预期房价上涨,同比上涨10个百分点,比年初高11.3个百分点。股市或民众预期,基本反映了一个共同逻辑:恐慌不恐慌,成交与预期已有“转向”的苗头。
既然是炒作,又既然必有业主中了炒作的圈套,确实有必要梳理其炒作的逻辑,也算是亡羊补牢。一方面,“恐慌性购房”何以呈现?譬如据称是计划推盘288套、首次排卡即超过1600人的北京“金地格林”项目,经查至今尚未取得预售许可,已涉嫌违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排号、定房、内部认购或收取任何预付款性质的费用”的规定。据说相关部门“已约谈了一些涉嫌违规项目的负责人,并启动了执法程序”。问题是,明晃晃的法条之下、又恰在监督敏感期,时至2012年末,开发商哪来捂盘惜售或违规预售的胆子?
问得更明确一点:地产商“炒作”之前,预警及执法程序到位了吗?“炒作”之后,“炒”了又怎样?有个细节耐人寻味:北京市住建委18号发布消息,从19号起,“在北京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中不予认可”。可见限购,仍是一条铁律。但此前“补交放宽”释放出的某种信号,一个“不予认可”能以纠偏?民众不是傻子,数十万、上百万的房子,早逼出了业主严谨的判断与推理能力,那么,“恐慌性购房”仅仅是开发商主演的滑稽戏吗?
另一方面,时下而言,“新型城镇化”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领域又一热词。提到城镇化,我们自然容易联想起盖房子、卖土地、圈地域、扩基建。看看近日的各方媒体,清一色《新型城镇化利好中小城市房价》、《“新型城镇化”离不开地产主导房价飙涨信号》、《“新型城镇化”背后产业地产的四大机会》等说法,不管是耸人听闻、抑或断章取义,在中国老百姓已经被宏调深深伤害过N次的背景下,“信涨不信跌”不过是最基本的弱势心理。中国城镇化水平才至51%,如果地方部门不能及时阐释清楚“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不能以“房价低、交通顺”等通俗诉求廓清民众对城镇化的顾虑,那么,大张旗鼓的城镇化建设,很可能衍生为地产商掌控价格话语的生动契机。
尽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但另一个道理早就显而易见:你不去“炒作”政府严控房价的逻辑、不去时时刻刻重申宏调不死的决心,就等于给了房地产业王婆卖瓜的机会。别等人家瓜都卖完了,然后才轻飘飘来句“炒作而已”——就算罚则到位,只是,上当业主垫付的“炒作成本”还追得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