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北京免费搭载顺路人乘车的“偶尔雷锋”活动至今已有半年时间,但是一些“偶尔雷锋”的车主坦然向媒体记者表示,很少人有市民愿意搭他们的顺风车。(12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偶尔雷锋”遭遇尴尬有一些客观的原因。比如,人们担心遭到敲诈。在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些“偶尔雷锋”的车主对路人说“免费顺带一程”时,很多人都怀疑是黑车,采取的是一种提防的态度。一些车主不得不从车上拿出一个绿色的“偶尔雷锋”的标志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向路人耐心解释说明。
一些“偶尔雷锋”的车主说,“汽车是一种资源,我们这些驾车的只不过是恰好占有了这些资源,别人需要我们,能帮就帮人家一把。”可明明是做好事,却得不到别人的承认和社会的认可。应该说,这样的事不管谁遇上都会觉得很郁闷。
由此,笔者想起了在德国的留学经历。刚到德国时,一些德国本土的老师和同学就和我说,在郊外打不到出租车时,可以在一张纸上写“请带我到×××”,会有过路车帮你的。起先,我还真不相信他们的话,觉得在德国还有免费搭顺风车的好事?不过,这样的事还真让我碰上了。
有一次,笔者到柏林乡下的一个小镇去办点事儿。回来晚了,在路边怎么也等不到出租车。于是,我想起了德国老师和同学的建议——在一张纸上写了“请带我到柏林”的字样。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不一会儿的功夫,果真有一辆奔驰车,在我面前嘎然停止。司机友善地对我说,上车吧,我们顺路。
在德国亲身经历的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在想,在北京“偶尔雷锋”之所以遭遇尴尬,还是人们之间缺乏一种起码的信任,对别人的善意帮助总是抱着一种防备的心态。这样一来,“好”事也“难”做就成了必然。
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条明确表明,机动车驾驶员免费载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人身损害的,如驾驶员有过错,应当赔偿但可适当减轻责任。搭车人有过错的,应减轻驾驶员的责任。
虽然有关部门通过法律文件的形式,对“偶尔雷锋”做好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事故责任进行了厘清和界定。但是,“偶尔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方式被更多的人接受还需一个过程。一来,“偶尔雷锋”的一些助人理念和助人方式,很多人还不知道,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来,“偶尔雷锋”要想在更广的范围内推广,需要一种信任体系的跟进。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笔者在想,只要我们每个人做出自己的努力,坚守诚信的底线,迈出自己坚实的一步,“偶尔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方式终究会成为我们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道亮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