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证质量”可以作为排斥竞争的借口,那么任何领域都可由大企业垄断经营。
近日,浙江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的一则土地出让公告激起一片涟漪,公告称将出让江北区核心地段的一块土地,要求竞买人须为世界500强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2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并且楼面地价只有6000元/平方米,因而被业内质疑是为某企业“量身定制”的。(12月6日《现代金报》)
这宗土地招标拍卖确实让人难以理解:要求竞买人须为世界500强企业,据统计,中国内地的世界500强企业虽有几十家,但真正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世界500强企业只有6家,再加上一个限制性条件——“具备开发超高层(100米以上)建筑项目的成功经验”,最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有两三家。其二,这块土地位于宁波市区的黄金地段,但楼面起拍价仅为6000元/平方米,远低于周围楼面地价,让众多不符合条件的房企望而兴叹。其三,招拍尚未开始,某企业官网已发布消息暗示成功拍得该地块。
不过是盖几幢楼而已,何须限定世界500强企业?如果是为了“保证建设质量”,别说世界500强企业,就是中国房企100强都有能力盖好楼。如果“保证质量”可以作为排斥竞争的借口,那么任何领域都可由大企业垄断经营,比如政府采购无须招标,直接找大企业便是。
退一步说,即使有必要限定世界500强企业,却为何把楼面起拍价定得如此之低?如此,人们当然有理由怀疑这是专为某企业“量身定制”的条件,这样的招标拍卖疑似“萝卜招拍”。
实际上,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人情地”、“条子地”屡见不鲜,名为公开招拍,实为暗箱操作,名为公平竞争,实为“量身定制”。
“萝卜招拍”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制造不公平竞争,而且暗藏利益输送,滋生腐败问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早在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就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强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同时规定“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以此对照,宁波市这宗土地的出让方式涉嫌违规,并且,以“世界500强企业”的高门槛在竞争性行业设置准入障碍,排除和限制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