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轨道交通公司6次承诺完工6次食言。轨道公司建设工期一再拖延,“还路于民”的承诺屡屡失信,给工程沿线企业商户造成巨大损失,给市民出行造成严重困扰。记者的现场调查显示,承诺如期“还路于民”的地铁站点大多没有按期完工,且拖工的时间都在一年以上。当年高调竖起的“倒计时牌”如今难觅踪影。(11月30日《大河报》)
什么是“承诺”?百度百科如是解释:“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的。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不由得苦笑。“一般”是可以实现的,那么“二般”呢?事实证明,现如今比较“二”的人和单位还真不少。“6次承诺完工6次食言”的做法就很“二”。言而无信、不知其可,老百姓有句俗话说得很犀利:说了不做,不如放屁。
由此想到当今社会上流行的“中国式承诺”。某地交警承诺不看淫秽录像;河南漯河发起“十万党员公开承诺”动员大会,有的党员干部甚至把“倡导节能降耗,坚持早、晚步行上下班”当作了承诺内容……如果连这些东西都需要宣誓、需要承诺,要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何用呢?并且,这些承诺最后又兑现了多少?那些当初信誓旦旦宣称要“步行上下班”的党员干部,你坚持了多久?现在还在继续步行吗?
风声雨声承诺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忽悠。这样一幅篡改的对联或许有点夸张,但却也折射出当今社会特别是某些有职有权者,热衷于“承诺秀”却往往失信于民的无奈现实。6次承诺完工6次食言,多厚的脸皮才能创造这样的纪录?你还让老百姓怎么相信你?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地铁建设的管理和质量能让人放心吗?据媒体报道,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地还存在拖欠工资、工程款,掷巨款买豪宅等问题。由此看来,“中国式承诺”的背后往往还隐藏着诸多“中国式问题”,理应引起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足够警惕。(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