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午,一农民工在郑州郑汴路立交桥下躺了20多天后离世。周围民众称,他是病死或被冻死。在此期间,120和救助站被曝见而未救。11月2日,郑州市卫生局回应,该民工拒绝就医;而民政局也涉入调查,称它暴露出救助工作的纰漏。
流浪民工,立交桥下躺了20余天,不幸去世……这起悲剧,因多重凄冷元素的叠加,而震痛着人心。也许它只是个案,可一个民工的非正常死亡,或是一把“反思的钥匙”,是解剖底层群体生存、社会救济等的微观切口。
逝者无以挽回,其命运线条也画上句号,但该民工之死,却留下多个未竟之问:他为何会在立交桥下躺20多天?死因何在?在濒死岔口,他有无被伸以援手……诸如此类的细节,都有待厘清,这既是抚平他“尊严褶皱”的必需,也是避免悲剧重演的必经之路。
透过民众还原、官方回应,该民工“死亡路线图”的梗概不难窥见:他在桥下住了一个多月,起初是白天等活、干活,晚上睡在这里,但后来20多天,躺着起不来,靠路人施舍维系生存。11月22日,120接到报警后,询问他时他称两天未正常进食,急救医师让他去医院诊治,被他拒绝。到了30日,他已无生命体征。可以说,在整个过程中,倘若某个救助环节被激活,他或许可走出厄境。遗憾的是,在“患者待救”与主动救助之间,终究没能无缝对接。
有人将鞭子打在120等救助机构上,认为其失之冷漠。而120急救中心似有苦衷:如果病人不愿意去医院或不需要急救,他们不会把人拉走。平心而论,对急救医师等的责备,也许是立错靶子:有个细节可为佐证,医师在劝该民工诊治遭拒后,掏出5元钱,让工友帮他买食物。
至于该民工何以拒绝救治,我们不得而知,只能进行经验化揣测:或许是身无余钱,难以承受救治费用;或许是残喘已久,也无家人眷念,即便得救,也很难改写“在饥寒中挣扎”的生存困境等。可肯定的是,倘若他活得有尊严,对生活希望充盈,又怎会拒绝活下去?
对救助机构来说,见而未救,确实构成救济上的缺角。无论是履责僵化,没有主动涉入,还是担心增加救济成本,不肯“自找麻烦”,都难逃罪责。在患者面临着死亡风险之际,120、救助站理应主动救助,而非“遵循当事人意愿”。消极施救,与见死不救无异。当然,救助成本应纳入公共保障,以免救助机构在“断炊”压力、省麻烦心态下,不肯出手施救。
补全公共救济在“最后一米”的缺位固然重要,但常态化的公共保障,才是更可仰赖的制度设计:如果该民工能有庇身之所,不必露宿桥下,病了可以免费救治,能享到社会关怀等,他的生活信心自会燃起,“绝望”也就能从生活词典里抹去。
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生命之花才不至于凋零。而死于病患或饥寒,却在剥落“尊严”的内核。也只有延伸关怀触角,从长效保障、临时救济等多维度去完善,才能让每份尊严都柔软舒展,免于“被冻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