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不长记性”!

时间:2012-11-29 14:28   来源:工人日报

  “交警乱罚款”是新闻吗?前几年是,今天居然也是!

  河南获嘉交警向过路司机收黑钱,引发公安部震怒,要求河南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乱罚款民警的直接责任,坚决追究负有领导管理职责、失职失察的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且前所未有地强调“不得以辞退协管员等非警务人员逃避、代替究责”。该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已被停职,另有多人被免职、清退。

  此事动静如此之大,与举报此事的货车司机将花一年多时间拍摄的视频放到网上、引发公众围观直接相关。想想看,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货车司机何苦煞费苦心拍下300多分钟视频举报交警?

  看来交警乱罚款的顽疾未除。从多年前清理公路“三乱”,到近年来“交警乱罚款”的新闻在百度上时时现身,事发地绝非河南一地。就在这次出事的河南获嘉,去年就有人举报交警乱罚款,举报人带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可乱象依然。

  肇事者“前赴后继”,一些人何以就是“不长记性”?

  不把公众舆论当回事,目空一切,自恃天高皇帝远,“我的一亩三分地,别人不能把我怎么样”——这是“不长记性”的一种情况。我们时常看到,某一怪象在甲地刚刚落幕,乙地、丙地很快翻版重演,雷同的程度让人哭笑不得,甚至公众都会怀疑:难道这些官员或执法者整天“两耳不闻天下事”?不看报纸电视不上网,不知道前面刚刚有人栽了跟头、自己怎么也得当心点吗?

  如甲地刚建起奢比“白宫”的办公楼,招致公众一顿痛骂,可这丝毫不能阻挡乙地、丙地豪华办公楼拔地而起。在交通、国土等领域,前任刚刚倒下,继任者似乎中了魔咒一样,也挺不过多久,跟着进了班房。

  “不长记性”的另一种情况是自恃有后台撑腰,有多年经营的关系网罩着,霸道惯了,自信不会出事。或者见惯了“别人都这么干”,自以为“我也不会出事”。

  “不长记性”的再一种情况是心存侥幸,明知行事有风险,但侥幸“倒霉的事未必轮上我”,且之前的经验确实也壮了一些人的胆。比如,出了事,处罚大多不痛不痒,找个“临时工”、“协警”做替罪羊,即蒙混过关。或者在风头上先免职,等风头过后,异地为官,毫发无损。这样的“代价”自然不会让人长记性。

  如甲地瞒报矿难,涉事者被处罚,但乙地出了矿难,还是首选瞒报,因为总有人侥幸以为瞒得住,一旦瞒报成功,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国务院8年前即下令,不准新建高尔夫球场,可穿着“生态园”、“体育场”“马甲”的高尔夫球场,在各地涌现数百个之多,似乎没听说谁因此受到严厉处罚。

  当然,也有“长记性”的,即有人会从前车之鉴中“吸取经验教训”,行事更为隐蔽,伪装更为巧妙。如继周久耕之后,有人将手中名烟换上白烟盒;继“表哥”杨达才之后,有人面对媒体摄像头时,“摘了手表,遮好腰带”。只是如此推及,一些人行事需要注意的环节就太多了——公款吃喝后,发票一定小心不要被人捡到、挂到网上公之于众;公款出国旅游的行程及费用一定不要透露给不相干的人;权钱交易时一定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诸如此类。我们相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除非当事人彻底断了图谋不轨的念头,规规矩矩为人做事,也就“一劳永逸”地不必担心“狐狸的尾巴”被捉,那样的话,贪腐事件、执法者违法事件会大大减少,监管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每一次因怪象屡屡重演而使公众感叹“这些人怎么不长记性”,都在消磨着公众对相关领域改革与发展的信心及耐心,更在消耗着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让官员及执法者“长记性”,必须让所有肇事者付出沉重代价,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切肤之痛,让后来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打掉“保护伞”,斩断关系网。正如对这次河南获嘉交警乱罚款,公安部要求河南省公安机关不仅要严肃追究乱罚款民警的直接责任,还要坚决追究负有领导管理职责、失职失察的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且“不得以辞退协管员等非警务人员逃避、代替究责”——这样的力度能不能让一些人“长记性”呢?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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