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抽烟扣分”误读之中有民意

时间:2012-10-16 14:10   来源:广州日报

  “开车抽烟被交通摄像头记录将扣驾驶人一分;酒后驾驶被抓,五年内不得考取驾照。”近日,一个对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解读的帖子在网络上广为流传。14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网帖中大部分解读内容失实。(10月15日《新京报》)

  事实上,“开车抽烟扣分”并非空穴来风。从控烟角度讲,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规定,公共交通工具为公共场所,属于“禁止抽烟”范畴;从交通法规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附件3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驾车时有吸烟行为的,扣2分。可见,网络流传“开车抽烟扣分”,并非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误读,而是一种民意诉求。

  首先必须承认,禁止机动车驾驶员在工作中抽烟,是出于交通安全的需要。因为开车时抽烟,势必影响驾驶员操控车辆。特别是公交车和出租车,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符号,又是窗口服务行业,驾驶员不仅要带头禁烟,而且还积极劝阻乘客抽烟。

  据报道,贵州省遵义市出台新举措,出租车司机在开车过程中抽烟一经被查,将进行罚款、停运等处罚,三次违规者,将注销其从业资格。应该说,遵义市的这个规定,是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及有关交通法规的细化、补充和延伸,强化了监督和处罚措施;特别是“三次违规者,将注销其从业资格”,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对出租车司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值得各地借鉴。

  机动车驾驶员“禁烟”,自律至关重要。社会及相关部门应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环境。向机动车驾驶员传授相关知识,引导他们摒弃“开车时抽烟可以提神、减压、让精神集中”等错误观念;特别是,在公交车、出租车系统开展“文明驾车从禁烟开始”评比活动,以此激励更多的机动车驾驶员文明驾车。

  当然,机动车驾驶员“禁烟”,仅靠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尊重民意诉求,将“开车抽烟扣分”纳入相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使机动车驾驶员“禁烟”与从业资格挂钩,并且严格执行,绝不能心慈手软。(汪昌莲)

编辑:高斯斯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