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市一家幼儿园打算对接孩子迟到的家长加收延时服务费:从幼儿园老师下班时起算,30分钟以内,一分钟一块钱,一个小时收费50元。此举引起网友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关注。(9月13日央广《中国之声》)
幼儿园对延时接孩子的家长收取额外的看管费用,这种做法似乎有点不近人情。一旦“30分钟以内,一分钟一块钱,一个小时收费50元”的收费标准被严格执行,家长的负担必然随之水涨船高;如果此种做法被其他幼儿园效仿,最终将导致育儿成本的普遍增加。
不过,从幼儿园的角度来看,收取延时费既暗含了一种友情提醒,折射出些许的苦衷和无奈,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在规定时间之外继续看管孩子是一种延时服务,并且它可能是一种经常的现象,当然可以适当收取一些费用;另一方面,幼儿园老师也有自己的家庭、孩子和生活,当我们希望幼儿园理解家长的困难时,家长们也应该体谅老师的辛苦,毕竟幼儿园里孩子众多,家长们不能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迟到辩解。试想一下,我们是否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堵车来向公司老板解释上班迟到的原因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幼儿园收取延时费不是问题,公众都会理解。问题是如何确保收费程序的公开、透明和收费标准的公平合理。为了更好地做到这一点,幼儿园应该与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就收费的具体标准达成共识,然后签订相关的协议,并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然后经物价部门核准。如此,幼儿园收取延时费才称得上名正言顺,不会变成牟取暴利的手段,也不会给人留下变相乱收费的把柄。
虽然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在论坛上明确表示,幼儿园此项收费从未收取过,也已责令该幼儿园取消这项收费规定,但对幼儿园收取延时费的做法,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既要防止幼儿园狮子大开口,生财有道,又不能简单地把其视为洪水猛兽,甚至觉得违法违规。否则,不仅影响幼儿园与家长的关系,还会对孩子的教育造成影响。
教育事业固然需要阳光普照,但幼儿园及其老师也需食人间烟火。基于平等协商原则讨论延时服务收费,或者说依照契约精神和既定规矩实行有偿服务,未必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味,反而会让老师和家长都心安理得一些。(陈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