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管委日前透露,广州已经形成决议,初步决定在7月10日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并将试点“垃圾袋实名制、垃圾费随袋征收”。即以专用垃圾袋作为收费的工具,市民丢弃垃圾,必须购买政府制作、印有居民住宅地段号和房号的专用垃圾袋盛装,再交垃圾车收运;产生多少垃圾付多少钱,垃圾越少,缴费就越少。(7月1日《京华时报》)
城市的下水道,被喻称为“城市的良心”,检验着一座城市的宜居程度。同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垃圾围城”现象困扰着国内诸多城市。从这个角度看,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排放总量,以及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节省收集、运输、处理等费用,也在检验着一座城市的宜居程度和文明细节。
据环保人士介绍,国际上很多先进城市的做法,是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便利的分类办法,再配以能够执行的处罚措施,让垃圾分类工作做得更好,其中,家庭生活垃圾的量化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先量化,才能“处罚”。如果从这个层面出发,广州或将实行“垃圾袋实名制,垃圾费随袋征收”,完全可以视为一种文明进步和政策铺垫,而具体的收费标准等细节问题,则是价格听证和利益博弈的范畴,需要合理控制阶梯式生活垃圾排放量以及相对应的收费。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约束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减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垃圾袋实名制,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出台,还需要在宣传普及、市民教育以及设施配套、管理科学等方面予以铺垫。深圳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以上市民支持垃圾分类,但七成以上市民没有主动收集垃圾分类信息,八成市民对家庭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六成多市民认为垃圾回收后会分类。由此可见,真正让市民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和减少生活垃圾排放上来,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丰富的铺垫工作要做。
如今我们处在一个流动性异常频繁的年代。据今年的资料显示,广州有817万户籍人口、780万有登记流动人口、超过200万未登记异地务工人员,人口构成成分复杂,价值、理念、追求、个人素质千差万别。这种情况下,实行“垃圾袋实名制,垃圾费随袋征收”显然是有难度的,实名制之于流动人口,很容易沦为徒具表面作用。而且,在其他制度不健全的前提下,境外实施垃圾袋实名制初始阶段的乱倒垃圾、使用假冒垃圾袋等现象,在我们这里仿佛也不可避免。
如果贸然推进的垃圾袋实名制最终未能全面推开和真正落实,接下来的问题可能就要增加监管人员和监管成本,由此或将导致垃圾分类以及政策约束下减少垃圾排放所节省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被所增加的监管成本所冲抵。显然,这并非我们所希望的结果。所以,垃圾袋实名制虽然已被有的城市证明行之有效,但若要发挥应有作用,还需因地制宜三思而后行,最起码先从知识普及等铺垫性工作做起。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