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金获利2100万被判“不当得利”的警示

时间:2012-06-27 10:06   来源:千龙网

  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漏洞,宋荣贵通过电话委托方式,短短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反诉。日前山东省高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

  从法律上讲,济南泺源工行用“不当得利”来追缴宋荣贵的获利,也说得过去。通常而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根据法院审理查明,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违反了交易规则。因为,“实际上,银行交易系统应当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没有作出正确判定,造成宋荣贵的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宋荣贵正是钻了系统的空。”那么,宋荣贵的获利是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应当归还。

  为什么明明银行系统出现漏洞,法律还是要求宋荣贵归还他的获利呢?这是因为我们鼓励的是诚信经营,而不是利用他人的失误和重大误解而获取利益。否则,人人都会一门心思钻营他人的漏洞,利用他人的漏洞来获取财富,而不是通过自身劳动来为社会创造价值,这样的行为无益于社会进步。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我们的银行应多审视自己的失误,寻找自身的原因,敢于承担风险,而不是依赖于“不当得利”来为自己作掩饰。如果银行都将“不当得利”当作护身符,不思进取,出了问题就依赖“不当得利”来为自身挽回损失,那么,银行系统就无法进步,也无法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事实上,社会很多领域的进步,都是在对手的挑战之下取得的,正是黑客的一次次攻击,网络的防火墙才更加完善。所以,银行在要求宋荣贵归还他的获利的同时,不妨重重地奖励他一笔。因为正是他的行为,才让银行能发现自身的漏洞,避免了更大的损失。不仅如此,银行更应当悬赏更多的人帮助银行发现漏洞,这样才能促进自身系统的完善与提高。 (杨涛 原题:“不当得利”判案背后的社会意义)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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