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某些地方主政官员的严重贪腐现象让百姓目瞪口呆,简直就是官员的家常便饭,不费吹灰之力,而且有不少都是送上门的商业贿赂。人们不禁要问:国家的“粮仓”里,为何能隐藏这么多硕鼠,让他们任意啃食?
我们万万想不到,一个地广人稀的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竟然养肥了一只硕大的硕鼠。据《兰州晨报》报道,“想在肃北开矿,必须仰仗曼曼。”这是在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淘金的矿老板们奉行的“金”准则——该县原县长曼曼在任7年间因此“淘金”近千万。曼曼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曼曼已经入狱服刑。肃北县境内分布着数十处黄金成矿带,是全国富金区之一。自2000年以来,曼曼利用职务便利,为非法开采金矿的无证照老板们大开绿灯,在帮助解决矿界纠纷中也频频“揩油”,还通过卖官鬻爵捞取外快,先后索要或收受23人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657万余元、美金10.5万元。另外,他还对208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了解,案发后,办案人员仅从其家中地下室一坛子内,就起获了价值不菲的金砖、金饼、金牌等各式黄金制品十余公斤。在普通人看来,别说是拥有黄金,就是 亲眼看一看10多公斤的黄金也只能是黄粱一梦。然而,在肃北县的县太爷那里,要想得到黄金是轻而易举之事,不费吹灰之力。而且,都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因为,作为一个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拥有全国其它任何地方都不具备的天人条件,这里盛产黄金。要想取得采掘黄金之权利,必得通过县长大人首肯。
我们的反腐倡廉监管就是这样如此虚弱,如此不堪一击。在一个县里,为啥县纪检委和监察局成了吃干饭的闲人,纪检委都不敢主动去管县长,那县委书记呢?莫非也是同理和舞者吗?由此看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
由此看来,对于反腐倡廉的监管工作缺陷不仅仅是某个县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地区或一个省的问题,它着实带有其普遍性。大家不要以为这故弄玄虚,而是事实如此。我们试想,如果仅仅是肃北县的问题好解决,有它的上级主管地市或地区去实施监管职能也未尝不可。然而,作为上级却普遍“老眼灰花”,耳不聪、目不明。整天过着自己悠闲的日子,你说这监管不成真空可能吗?针对这些问题怎么办?笔者倒是有个歪主意,那就是实施责任人倒查。不管是哪个下级出了问题,应当一级一级地向上追责。不能小和尚犯错了,与老和尚无关。而且本人建议,要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如此一来,看哪一级监管者敢慢待自己的工作?如果,能够实行这样的监管体制机制,我想,反腐倡廉的形势会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不置可否?不知上一级上一级的官员们是否愿意给自己脖子上上套?
其实,如果官员们想通了,真是件好事。只要能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制,一级一级真抓实干,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腐败大案,平时的监管大如果到位,腐败也就无处藏身了,还用担心责任倒查查到自己吗?大可不必。当然,在监管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也应当脱离同级财政支付,否则就会使监管者像现在一样受制于人。
说实话,反腐倡廉并非比登天还难。只要我们改革现有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职能的执行力,我们内地的反腐倡廉工作也会像香港廉政公署一样做得很出色。不信,我们可以试一试。可以说,我们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监管乏力,乏力的监管如同没有监管。如果不正是这些问题,就很难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