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营养餐”的安全,今后,校长和学校负责人要自掏腰包,陪学生一起吃“营养餐”了。日前,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明确作出该规定。
前一阵子,“营养餐”乱象屡屡冲击人们心灵。仅四月份,在贵州织金县,就有86名小学生因营养餐食物中毒;在云南镇雄县,337名学生因食用营养餐入县医院治疗。食品安全溃烂,连营养餐都无以保证,让公共管理蒙羞。
知耻当后勇,营养餐管理要走出临时性管理思维。现在,教育部联合15个部门,从相关配套问题着手,来保证营养餐的质量和安全。在供餐内容上,不得以保健品替代肉蛋奶;在供餐方式上,强调学校食堂供餐。这种对营养餐系统性进行完善管理,无疑是理性的、务实的。
让校长自掏腰包陪餐,看起来,在传递温暖与光亮。但仔细想想,恐怕又会让人觉得有些心凉——一者,校长每顿都陪孩子吃营养餐,靠谱吗?二者,难道校长们吃下不干净的东西,孩子就要一块“吃黄连”?
从领导带头喝脏水,到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再到现在校长陪学生一起吃营养餐,这一路盘点下来,笔者觉得,这种公共管理思维有时模式太单一。表面看来,这种“领导与下层”同进同退,同吃同睡,是权利平等与风险共担,但究其本质,恰是一种不平等。这么说,未必是妄自揣测,而是基于常理的推断。
校长陪餐,若能落到实地,对营养餐安全或有助推作用。在共担的风险分布下,管理者的责任心也许会增强。不过,在缺乏切实监督的情境下,它只会是“纸面上的光鲜”。此前,“领导和工人同时下井”的规定,不就在灾难难绝中时常沦为空头支票吗?“让领导先走”之风蔚然,让领导陪餐、陪下井,只能形同虚设。我们有必要追问:时下,学校食堂也是归校长管的,让校长陪吃营养餐,会不会是给校长“开小灶”,让校长吃“特供营养餐”呢?
在法律和人性那里,每个人都应该受到慈母般的保护,不能搞“捆绑式治理”。公共管理早就让人们不相信眼泪,因为人们为之付出的血泪代价实在太多。走向文明的中国社会,应该更加关注人的生活价值和人格尊严的平等,而不是还在搞那种“同进同出,同生同死”旧式模式。校长陪吃“营养餐”,很可能成一个泡沫。要保证学生营养餐的安全,说到底,不是要不要校长陪吃的问题,关键厘清背后的利益博弈关系,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以切实的执行,把营养真正输送到迫切需要的孩子那里。(单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