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地方执行时存在各种问题。广西那坡县有学校将补助用于购买营养品“壮壮水牛奶”,供货商可从3元补助中赚取1元。在青海也有学校将补助款采购萨其马等零食。此外调查发现,那坡县财政局拖延下拨补助款,学校只能赊账供餐;广西一些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存在隐患。(4月1日《新京报》)
国家已经实施4月有余的学生营养餐惠民工程,近段时间可谓“天雷滚滚”:吃回扣、缩营养、减费用、出劣品……生出的各种乖戾与不义让人如芒刺背。于是,各路“大侠”纷纷建言献策,“出台营养餐标准、监管、扶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惩黑心供应商、昧心学校”……这些都不无道理,但是,相较于残缺的制度、失守的责任,眼下更需追问的,是营养餐运作的隐蔽晦涩。
事实上,孩子们的健康防线屡屡被突破,为数不多的3块钱总是被瓜分,有两个最重要的原因,一是国家160亿元营养餐费的“大蛋糕”何时到的各个地方,各地方财政部门又在什么时候拨付到教育系统直至补贴至学校,公众完全不知情,但却为消息灵通的供应商留足了“推荐”、“打点”的时间。二是,营养餐菜单的定制、原料采购、财务支出等完全是学校一人操刀,自由裁量,阙如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的参与,实施过程中缺乏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按理说,要实现阳光监督并非难事,像民间人士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工程,以及目前赫赫有名的湖北“鹤峰模式”、广西“马山模式”,都建立了以微博、网站等为媒介的财务公开机制,“免费午餐”每所学校的食物名目、开支等都定期公示;在监督模式上也引入了学生、家长、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在内的外部监督力量等。实施“善政”以来,也没出现过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榜样在前,后续跟进便好。
但问题是,于目前许多地方行政部门或教育机构而言,见到营养餐费无异于瞅到了唐僧肉,人人都想分得一杯羹。所以,在资金落地和项目执行方面,总爱以“利益均沾”的姿态表达面目诡异的善意,甚至在少数领导授意或操纵下暗渡陈仓。正如广西那坡县一位财政系统的人员所言“财政各式各样的项目拨款,着急使用的项目,就会被立刻拨款,而不着急的项目拨款会先被挪作他用”。
事实上,别说是农村学生的营养餐费,只要有“阳光下暗角”的存在,举着各类诱人招牌的寻租便会趁虚而入,这似乎早成“铁律”,比如层出不穷的科研项目资金的“跑冒滴漏”事件,此起彼伏的慈善机构挪用“爱心款”案例,触目惊心的教辅书征订乱象及背后的利益链条……各类经费、补贴、善款一旦推开民意,就会开演一出出财政套现挪移术的“好戏”,并最终以公共利益受损、政府公信付出代价而收场。
可以说,营养餐法律上的事情留给专家去伤脑筋,而其“阳光下暗角”的真相却需要我们耳聪目明。就此而言,我们起码要承认这一事实:阳光阙如、监督缺位之下,营养餐难免“变味”。——它其实给我们提供了各类善政、惠民工程迷思上的一个细胞切片,官德不靠谱、责任被虚置,只有将早该置于阳光下的财政预决算真正兑现在阳光里、监督下,才能避免“乱魔”飞舞及其暗自妖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