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丙春,一个小小的乡镇长,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寄生于土地拆迁领域,疯狂作案,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堪称中国“最贪镇长”。2012年2月24日,李丙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庭审中,公诉人严肃指出,李丙春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指使孙七十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30日,中国江苏网)
从一名“拖拉机手”到北京顺义区李桥镇党委书记,再到犯下涉案金额超2亿元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宗罪的“最贪镇长”,李丙春的人生裂变轨迹就如同一条抛物线。而其沦为“最贪”,也让人为其人性的贪婪扼腕叹息。
其实,李丙春作案手段一点也不高明,甚至说有点笨拙。其就是利用自己分管征地拆迁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构拆迁事实,明目张胆地大肆骗取巨额拆迁款。常人一看便知的虚假拆迁,李丙春却能多年骗取不止。倘若不是顺义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宝腐败案发牵出,李丙春的虚假拆迁还不知要骗到何时。
公然骗取征地拆迁款,却能长期“相安无事”。显然,李丙春腐败案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引人深思。
其一,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疲软。李丙春虚构拆迁事实,动辄骗取千万、几千万的拆迁款。如此金额巨大的拆迁项目不可能藏着掖着,那么面对这赤裸裸的造假行为,当地党委政府为何多年无人公开说“不”?这一方面说明李丙春大权独揽、唯我独尊,其他人明哲保身怕穿“小鞋”,不能也不敢提意见;另一方面说明监督管机制严重缺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这种监管上的形同虚设,使得李丙春们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其次,征地拆迁制度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土地补偿价格与地价的巨大落差为不法行为提高了可能。时下,随着城镇开发力度的加大,开发区内土地价格暴涨,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却远远追赶不上地价暴涨势头。如此,个别不法之徒便利用这种巨大差价从中坐收渔利。二是项目审计滞后。当前,征地拆迁项目审计往往实行事后审计。这种审计的最大弊端就是拆迁完后,原来的房屋没了踪影,现场无法再核实,既使对房屋的实际面积、房屋结构、装修程度等有疑问,也只能依赖于此前提供的相关资料,这就为造假打开了方便之门,审计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监督意义,变成了走过场。
另外,群众知情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这也是李丙春肆意造假的重要原因。本来,群众的眼睛最雪亮,征了多少地、拆了多少房屋,群众最清楚。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群众对拆迁补偿前因后果一概不知情,也就无法监督征地拆迁中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
可以说,“最贪镇长”暴露出的不仅仅是一个贪腐官员的人性贪婪,更有诸多制度管理上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和认真加以解决。否则,李丙春之类的“最贪”就不会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