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原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李丙春,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款达3800余万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数额更是达到1.78亿余元,如果罪名成立,他将成为京城最大的贪腐镇长。下周,该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2月20日《新京报》)
行将退休的李丙春,作为基层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历了各种磨炼,按理应该经得起金钱利益的考验和诱惑,但是,他却将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贪污拆迁款,数额特别巨大;疯狂挪用公款转入个人控制的公司进行经营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此外还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堕落为了令人发指的京城最大的贪腐镇长。李丙春的堕落,再一次告诫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一旦失去控制,便会变异蜕化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腐渎职的工具,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干部,更加需要严格管束,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手握重权的干部没有腐败的土壤和机会。
现在很多基层干部,不太希望到党政机关工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的乡镇农村,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时候那样,很贫穷,集体经济很薄弱了。在招商引资成为一些地方唯一“指挥棒”、重要“风向标”的背景下,各种奖金福利等已经远远超过了党政机关所谓的阳光工资。在收益颇丰的诱惑下,一些基层干部往往会对钱看得很重,甚至一些人可能就会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往自己的口袋里揣钱。久而久之,一些基层干部便会丧失党性原则,而逐渐蜕变为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的贪官污吏。因而,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并切实完善基层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让基层干部在扎根基层的同时能够服务基层、奉献基层,而不是能捞则捞、能贪则贪。
长期在基层的干部,往往面临个人仕途的“天花板”现象。由于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一些在基层的干部心理便会发生扭曲,认为既然组织上不关心,升官无望,何不在原本就很短暂的政治生涯中,替自己考虑考虑,为个人利益上动动脑筋、想想办法。行将退休的李丙春,估计其内心深处也有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不贪白不贪的思想观念。因此,对于基层干部,在突出培养锻炼的同时,更要加强管理和使用,绝不能放松管理,甚至不闻不问,让基层干部寒心,甚至导致他们心理扭曲、道德滑坡,以致沦为贪官,那就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不幸了。
党员干部不得从事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应该已经不是今天才开始要求的了。但是,在一些地方,总还存在少数干部经商办企业,官商一体的不正常现象。因为商人老板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官员一旦与商人成为一体,往往会在公与私、义与利的天平上产生偏移,公私混淆、见利忘义、见钱眼开往往会让一些干部拿党性原则做交易,甚至用公权力来为自己贪婪的欲望做保护伞,甚至直接插手,以权谋私。李丙春指使别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就是因为自己与其共同控制了一家公司。换句话说,李丙春的堕落,与其官商一体的特殊身份有着不无重要的关系。因此,要想保持官员的根正苗红、心中无私,必须坚决严禁官员经商办企业。
干部不论大小,都手握一定的权力;职务不论高低,都心存一定的欲望。权力一旦失控,便会张狂变异;欲望一旦不遏,则会焚身滔天。小镇长沦为大贪官,甚至小村长沦为大贪官等案例告诫我们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绝不能放松。否则,权力张狂、贪欲泛滥,危害的就不仅仅是一两个人了。(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