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语信司副司长田立新5月29日表示,像通缉令之类的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她解释说,“淘宝体”的格式消除了司法的严肃性,司法不应带有更多的娱乐性(5月30日《新京报》)。
从“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到“随时随地”的沟通平台,微博正在冲击着原有的社会舆论格局,改变着传统的人际关系形态,同样也在影响着党政、司法机关与社会的沟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淘宝体通知书”、“淘宝体通缉令”等“淘宝体公文”应运而生,可谓与时俱进、顺应潮流。
当前,人们一提到公文,尤其是司法公文,最重要的也是最受诟病的问题就是语言活泼不足、严肃有余甚至是死板刻板。不可否认,司法公文很多时候确实需要严肃,不过不能因此就断定所有的司法公文都要求是、必须是板起面孔的程式说教才能达到理想效果,进而断定所有的司法公文都不适合“淘宝体”等清新活泼的新文体。该严肃时严肃,该活泼时活泼,方能相得益彰、事半功倍。
其实,司法公文严肃性更多的是通过严格执行来体现的,而非语言文字的死板客套。同样,司法公文在严肃基础上使用适当的活泼方式,如淘宝体并不一定就影响司法公文的执行效力。换句话说,淘宝体等新兴生活化、口语化的表达方式并不是司法公文严肃性丧失和效果不理想的天然障碍。相反,容易让人接受的“生活化”司法公文会让人在轻松诙谐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认可、消化有关规定和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还能改变司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促进司法公文执行效果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事实上,不管是“淘宝体公文”,还是传统公文,虽然表现手法不一样,但都是党政、司法机关与社会沟通的一种方式,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向人们传达讯息、态度和要求等,没必要、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板着面孔严肃向世人说教。社会的发展趋势、公文的演变方向应是更欢迎、更支持这一变化。
对于“淘宝体”司法公文的出现,笔者以为应秉持一种乐观其成或不加过多干涉、评判的立场或态度,用事实和效果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