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含氯门”事件后,该公司对含氯饮料流向市场的问题其态度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面对问题半推半就、遮遮掩掩的样子可谓既无态度又无措施。在公众充满质疑和讨伐的舆论声中,该公司终于于5月2日懒洋洋、“羞答答”给了消费者一个不疼不痒的答复:可口可乐瓶装投资集团中国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宣布,更换回收已售出的含氯批次产品并销毁。
好一个“更换回收”。食品、饮品质量存在安全问题者多矣。惹了麻烦的商家,面对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基本上能看出对消费者健康问题认真负责的诚意。更换回收的含义是“买的含氯饮料只能通过更换的方式由生产者将问题产品收回,生产者不提供问题产品的退货服务”。这样解决问题饮料的方式和态度,一曰傲慢,再曰无耻,三曰违法。就好比是一个当街耍赖的泼妇,一副拿我奈何、爱谁谁的样子,充满了无赖的市侩气。
此等做派,对于可口可乐瓶装投资集团中国公司而言,或许是有别样的用心。其一,是要表明“问题可乐”只是偶尔为之,无伤大雅,其概率甚至可以小到忽略不计。拿来你们认为有问题的瓶装可乐,我这里负责调换,且合格的饮料应有尽有,没啥大惊小怪——这是我们建立在对自己产品绝对信任基础上的底气。另一方面,可口可乐悠久的历史和在中国的年销量足以证明何为大品牌、老字号。资格老,知名度高成就的生产方矜持的“贵族气质”,得以俯瞰消费者芸芸众生。在这种优越感指使下,消费者就是生产方的一枚棋子,全然缺失消费者在流通市场的定位和特质。生产者绝对的话语权就是我让你做啥你就做啥,我说给你换就给你换,说如何换就如何换,没啥好商量的。当然,这只能是“问题可乐”生产方的自说自话,无论他们高傲的头颅扬得再高、态度再傲慢,无奈一句“狂夫之乐,知者哀焉”将这副自以为是、洋洋自得、目中无人的嘴脸戳穿。
“狂夫之乐,知者哀焉”一句来自《战国策》。是说癫狂之辈的逞能、逞快,只会让聪明的人感到悲哀。在可口可乐“含氯门”事件中,广大消费者即使不作为聪明者,也能看出可口可乐瓶装投资集团中国公司的可悲之处——
将消费者推开,是为第一悲哀。人不吃饭不能活,不喝可乐却不会死。虽说目前市面上各种饮品可谓五花八门,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很大,但是健康的餐饮理念,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趋于选择各种健康饮品。单纯依赖口感、仅靠热量取胜的饮料,别说存在质量问题,即使是质量完全没有问题,也偏离了选择饮品的健康理念。市场规律就是优胜劣汰,消费者买帐,一个产品就会活得很好,消费者不买账,则老之将至矣。莫要忘了自己在市场大潮中的角色,一味闷起头来当爷爷,此路不通。
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第二悲哀。在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的权益有明确规定。求偿权就是“在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同时,安全权还规定“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此两条足以说明,可口可乐瓶装投资集团中国公司在回应“含氯门”事件上态度的蛮横和对法律的无知以及对消费者的无视。
当一种消费品肆无忌惮地调戏起市场,莫着急,市场对它的回馈是淘汰,无论早晚;当一个消费品生产厂方常常以爷爷自居,时过境迁,当消费者变消费该产品为消费该名声,生产厂方终归有变成孙子的那一天。(丁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