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下午15时30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引人关注的是,5名参审员出现在当天的庭审现场。特别是参审员中还有台胞思明区台商协会总干事陈村金。这是厦门海沧人民法院第一次在涉台案件中引入参审团制度,也是台籍参审员的首次亮相。
一起涉台交通案件
案情并不复杂。2013年11月23日早上6点40分左右,阿庆(化名)骑摩托车时,不小心撞上了路中央的一块砖头,结果人车一起倒地,阿庆摔成骨折。交警询问目击者以及调取监控发现,这块砖头是4分钟前一辆小货车掉下的,小货车车主阿里(化名)也是当时的驾驶员。此前,阿里在富邦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责任险。而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后,第一家进入大陆取得开业许可的台资保险公司,同时也是厦门第一家产险公司总部。
阿庆接受治疗后逐渐康复,但他心有不甘,认为那个掉砖头的车主应该赔偿他。他找对方协商未果,于是将阿里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6万多元。
这到底是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呢?看似简单的问题成为了本案的焦点。
阿庆的代理律师说,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阿里也同意这样的说法,认为该事故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内。
不过保险公司却提出了反驳:“阿庆受伤是由于道路上遗留的抛洒物所引起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时,小货车已经离开现场,不属于车辆本身造成的伤害,也就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抛洒物侵权案件,应当由侵权人也就是阿里来承担侵权责任,保险无法理赔。”
台籍参审员首次亮相
因为是涉台案件,厦门海沧法院特别安排了一名台籍参审员。思明区台商协会总干事、厦门汉宫姜母鸭海鲜酒楼董事长陈村金先生作为台籍参审员首次亮相。
记者注意到,陈村金自始至终都认真旁听案件,也认真地参与了参审员的讨论。他感慨地对记者说:“我今年68岁,来到大陆已经有26年时间,今天却是第一次走进法院,整个庭审过程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大陆司法的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地讲,一直以来两岸在法律方面存有一定的差异,现在台胞能以参审员的身份参加案件庭审,见证整个审判过程,感觉法官确实是在实事求是、程序合规的基础上进行审判,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充分感受大陆司法文明的进步。”
庭审结束后,陈村金对记者表示,“我本人感到非常地荣幸,也希望今后还有更多的机会能接触到更多类型的案件。庭审之后,我们参审员还对案件事实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看得出大家都很投入,最终我们形成了一份讨论意见稿交给法官,我也很期待这个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否和我们参审员讨论的思路一致”。
涉台案件首试参审团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为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司法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从今年2月起开始试行参审团制度,而此次案件审理是第一次以这种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涉台案件。
“参审团制度目前适用于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具体包括: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涉及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的案件,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和当事人多次申诉或重复上访等案件以及其他该院认为可适用该制度的案件”。海沧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付臻向记者介绍。
参审团成员简称参审员,目前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广泛选任,建立参审员数据库,并适当从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中选任参审员参与涉台案件的审判。
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开庭前,法院从参审员数据库中随机选取10至15人,根据能否参加庭审、是否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等因素筛选,最终确定3至9人组成参审团,自行推选或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指定一名成员担任团长。
庭审结束后,参审员独立对案件事实认定部分发表意见,并作书面记录;当参审员意见出现分歧时,团长负责组织成员进行投票,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讨论意见;参审团形成最终意见后,由全体参审员签字,并将意见交予合议庭或承办人,作为裁判的参考。
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参审团的最后意见将被纳入讨论范围,相关讨论意见也将记录到合议庭笔录中;案件审结后,法院将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参审团,并及时告知案件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等方面情况。
据了解,早在2008年,海沧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联系点法院”。2010年,海沧区人民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参审团制度正是该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该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项目之一,将进行不断探索。
台籍参审员为制度点赞
陈村金为参审团制度点赞,他说,两岸在法律方面有一定的差异,涉台案件有台籍人士作为参审团的成员参与,也会让台商、台胞感觉有中间人见证,心里更踏实,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院长傅远平表示,海沧法院选任台籍参审员是继选任台胞陪审员、台胞缓刑考察员与执行监督员之后的又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增强涉台审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从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的高度,台籍参审员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始终以公正姿态开展参审工作,让两岸民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台籍参审员能够充分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特长,关心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并开诚布公地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司法的规范化建设。台籍参审员来自各行各业,能近距离了解民众对司法的需求,切实发挥法院和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将自己参与司法的亲身感受向两岸民众广泛传播,以此增进民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记者赵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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