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3日福州消息 22日,福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福州市台胞投资协会会长蔡圣等7位在榕投资兴业的台胞和来自福州市人大侨台委、市台办等部门的7名工作人员,作为福州中院第二批涉台案件调解员。
此次福州中院聘请的涉台案件调解员名称是由首批聘请的“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更名而成。涉台案件调解员的职责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从涉台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协调等;从审判阶段的调解延伸到诉前协调、立案调解、执行和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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