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在榕投资兴业的台胞,22日和福州市人大侨台委、市台办、市台联、市公安局等单位的7名工作人员,一起获聘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批涉台案件调解员。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举行涉台案件调解员聘任仪式。此次聘请的涉台案件调解员名称由首批的“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更名而来。
尤为突出的是,涉台案件调解员的职责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从涉台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协调等,从审判阶段的调解延伸到诉前协调、立案调解、执行和解,贯穿诉讼全过程。
在该院新聘的14名涉台案件调解员中,既有在台商中威信高、影响大的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蔡圣、福清市台商协会会长高发水等,又新增加谙熟两岸法律的台企法务人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台属。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亦称,既有福建省法院聘请的涉台调解员,又有基层法院聘请的涉台调解员,调解经验更丰富;既有福州市台胞协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又增加了福州市台商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诉调衔接渠道更加畅通,促进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福州作为台胞的重要祖籍地,与台湾往来密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福州对台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的“五缘”优势,积极引入各种非诉讼的调解力量。自2010年3月聘请首批26名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以来,特邀调解员通过诉前协调、调解确认、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涉台纠纷。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台案件4881件,占福建省法院涉台案件的44.05%;办理台湾地区法院委托调查取证、送达等司法互助3938件,占福建省法院的33.5%。而福州市两级法院涉台特邀调解员共参与化解纠纷400余件,其中通过调解员诉前调解,80%以上的纠纷在起诉前成功化解。
许先丛表示,此举增进了涉诉台胞、台商对大陆司法的信赖,也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榕台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