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武汉消息 10月22日至25日,由商务部、国台办和中国政法大学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来湖北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开展相关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是为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加强对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做好准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与台商座谈和实地考察企业等多种形式向台资企业、台资企业协会和地方台办及商务部门了解当前台商在大陆投资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一行在武汉和襄阳两地分别与武汉台商协会会长林志昶和襄阳台协会长王碧缘等10多名台商进行了座谈,考察了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台玻武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湖北襄阳鹿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就台商在大陆投资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广泛听取了台商的意见。
商务部台港澳司政策处副处长李晓晖在调研中表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于1994年,在维护台湾同胞权益、促进两岸关系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法律实施已二十年,期间两岸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发生了深刻变化,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台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相信随着两岸经济的不断融合,各级政府部门会更加重视台商朋友的意见,不断完善部分涉台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好台商的合法权益,为台商在大陆发展营造出更好的投资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史晓丽教授在座谈会中还专门针对台商提出的一些法律专业问题进行了现场解释。(中国台湾网湖北省台办通讯员 毛先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