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莒南县消息 山东临沂莒南县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以来,莒南县台办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的目标要求,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结合台办本职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紧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效果。
一、创新机制,加强创建领导。我办成立了由主任陈为胜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莒南县台办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督导等工作。明确并启动了“组长亲自抓、副组长主题抓、办公室具体抓、其他人员分头抓”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迅速行动,营造氛围。在县台办办公室设置宣传文明创建活动标语和文明宣传专栏,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舆论氛围。同时,迅速启动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涉台报刊、网站等宣传阵地,扩大对“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宣传和文明提示教育。形成了人人重视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守护文明、人人争做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丰富创建内容。我办明确了“全力做好台胞台企服务、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创建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创建文明服务品牌、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等六项创建活动。建立了三条保障措施: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个人“一岗双责”制和督察考核制。
四、扎实工作,确保创建效果。按照《莒南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莒南县<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列出工作计划,强化推进措施,高质量地完成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把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成效。(中国台湾网莒南县台办通讯员 李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