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7月试办“以房养老” 按月给付最多30年

时间:2012-03-07 08:56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行政机构拟自今年7月起试办“以房养老”(不动产逆向抵押贷款)新制度,首波选定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三地,对象是65岁以上拥有不动产、无继承人,但因拥有房产未能符合低收入户资格的单身老人,初步开放名额为100名。

  报道称,根据当局“内政部社会司”及“金管会”等单位研商的初步方案,首波试办由公股行库的土银负责,目前规划65岁最高可贷房屋净值的五成、70到74岁可贷五成五、75岁可贷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银行为取回贷款,房屋将会拍卖,拍卖扣除贷款后余额则纳入专属基金,做为未来推动以房养老的财源。

  土地银行上午表示,相关贷款作业细节尚未敲定,未来“以房养老”的实际核贷成数及每月拨付老人的款项多少,都还需经过不动产估价师公会联合会办理鉴定及精算机构“精算”后,才能定案,初期试办采取公益型的不动产逆向抵押贷款。

  据了解,“金管会”当初评估“以房养老”的办理模式,主要可分为“售后租回”、“商业型不动产逆向抵押贷款”及“公益型不动产逆向抵押贷款”等。但因“售后租回”模式,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及市场规模不大等因素考虑,办理意愿低,最后才以“公益型不动产逆向抵押贷款”方案出线。

  土银表示,“以房养老”的给付方式采终身按月给付,给付年限依据“民法”最高限额抵押权约定日的上限30年,可变更或延长给付年限。此部分涉及到承贷老人存活年限的长短,因此,日后在取得核贷总额后,如何按月实际拨付金额给承贷老人,需经精算机构的最后评估才能定案。试办初期的经费则将先由公益彩券支助,未来则由专属基金支出。

  据指出,台湾地区早在1993年就迈入人口老化社会,2008年时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10.4%,预计2017年将达14%,已达到国际高龄社会标准。但因海外的“以房养老”大多透过金融商品来推动,此次当局由“内政部社会司”主导,非“金管会”及“财政部”主导,未来可能形成社会公益照顾的重担,能撑多久还有待观察。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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