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门:带6条以上香烟到台将被送法办

时间:2012-03-06 13: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财政部门日前突然下令,若查获旅客携带六条以上香烟入境,将一律制作讯问笔录,并函送地检署法办。不少旅客这几天得知这项规定相当震惊,纷纷表示超带香烟被没收已损失惨重,如今还可能面临刑责追诉。

  报道称,台当局“财政部”规定,成年旅客入境携带香烟,每人可以一条免税,二条至五条可以补课税后放行,每条须补缴烟税、营业税、关税及健康捐共三百七十元(新台币,下同);超过第六条以上就会没收。

  当局“财政部”日前发函通令“关税总局”辖下各关税局,依据“烟酒管理法”规定,未经许可输入私烟、私酒,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金;公务员执行职务时发现有犯罪嫌疑者,应告发。

  各县市关税局过去对超带烟酒只处分没收;但“财政部”日前下达命令后,第一线执勤关员不敢抗命,从三月一日起改变程序,除了扣留超出的烟酒,同时对携带的旅客制作讯问笔录。

  据了解,光桃园机场去年全年共查获九百十四件超带烟酒案,从三月一日到昨天也已经累计了约十起案件,如果全部要制作讯问笔录并函送地检署,关员的工作量将暴增。台北关税局官员昨天说,已紧急反映,但三月起携带六条以上香烟被查获要不要函送检察官?还在等候上级最后确认。

  “关税总局”官员表示,旅客携带“超量”烟酒入境且未依规定申报,即认定是“私烟”、私酒;但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依“个案具体事实”认定。官员说,如果个案具体事实确已构成输入私烟、私酒贩卖的“商业行为”,例如专业单帮客,“我们就不客气了”,会依法函送司法机关处理;一般旅客应不受影响。

  昨天下午台北关税局派驻第二航厦的关员,连续查获两起超带香烟案,总共八十九条香烟在海关办公桌上堆得很高。关员制作讯问笔录后,将原本可以免税及课税后放行的五条香烟发还,其它全部扣留。

  台海关人员表示,实务上对超带烟酒的处理方式,向来旅客如有“明显带货供营利以逃避管制”,才需要函送地检署;若无供营利的企图,将以“行政裁量权”没收,从未有人被函送。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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