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不超过16.5 % 最低不少于4.5%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北京市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效益正常企业为职工涨薪11.5%。
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下线构成,分别对应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最高、最低幅度的指导意见。
基准线为11.5%。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为16.5%。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长较快,2012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下线为4.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
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上述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述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如企业职工工资涨幅未达下线,可通过所在企业工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管理者进行协商。对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参照这一工资指导线调整工资。(记者 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