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资指导线最低涨4.5% 正常生产企业应涨11.5%

时间:2012-06-15 09:35   来源:新京报

  昨日,北京市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市人力社保局建议,正常生产、效益增长企业,涨薪幅度应为11.5%。

  正常生产企业应涨薪11.5%

  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基准线定为11.5%。市人力社保局建议,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该幅度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对于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长较快,2012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不应超过预警线16.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4.5%安排员工涨薪。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

  金融业年人工成本超14万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这些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对于一线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此外,市人力社保局统计全市18个大行业的人工成本表示,14个行业平均人工成本与上年相比有所增长。2011年,金融业为北京人均人工成本最高的行业,达到147904元/人/年。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强制性,但可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依据。(记者 温薷)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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