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低工资4月提至1160元 20万职工将受益

时间:2011-03-04 15:06   来源:天津日报

  继本市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一系列增加群众收入政策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再次推出惠民重大举措:4月1日起,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1160元。这一好消息是由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向记者透露的。

  据杨福刚代表介绍,此次本市企业职工月工资最低标准由原来的920元提高到1160元,增幅达26%,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改善民计民生、增加群众收入的工作力度。在此基础上,将使“踩线”发薪企业的20万低收入职工直接受益,有效拉动居民收入增长,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动力、提供保障。

  据了解,本市增加居民收入各项举措将齐头并进。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外,还将实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申报备案制度;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实行职工福利待遇动态调整制度;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力度,实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挂钩办法;加强企业劳动报酬工作目标考核;开展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增收劳动关系和谐调研活动;完善困难企业妥善安置职工和依法退出市场机制等。(记者 马波 白俊峰 李川)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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