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低于1100元企业年内将进行集体协商

时间:2010-09-08 10:59   来源:京华时报

  目前,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今后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将逐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年内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昨天,市总工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对区域、行业职工收入状况等展开摸底调查,这是市总工会首次将职工工资数额多少作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的标准之一。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等进行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而传统做法是企业根据经营生产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据了解,目前本市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数据已经公布,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了条件。

  ■解读·标准

  1100元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根据市总工会二季度职工队伍状况分析调查结果,本市60%的职工群体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还有10%的职工群体月收入低于1100元,人数约为数十万,主要集中在各区县的非公中小企业,如餐饮、建筑、保安、商业零售、租赁服务等行业。此外,还有部分职工月收入低于800元,尚未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调查结果是市总工会在全市16区县设立工会的企业调研形成的。

  目前,建筑、餐饮、保安、家政、护工等行业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普遍具备初中以上学历,但该群体存在收入偏低、社会保险投保率不高、因劳动合同不规范常引发劳动争议等现象,并面临着工作强度大、业余文化生活贫乏、住房困难、融入城市生活难等问题。当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虽然较强,但存在着对工会的作用、地位和维护职能了解较少的问题。

编辑:马迪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