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称该群体有数十万人;将曝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
市总工会昨日消息,针对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工会将逐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将协商有关部门,对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曝光。
10%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第二季度职工状况分析,北京大约10%的职工群体月收入低于1100元,这部分职工群体约有数十万人,主要集中在各区县的非公中小企业,分布在餐饮、建筑、商业零售、租赁服务等行业。市总工会将针对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逐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年内力争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该人士称,北京市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每月960元)、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009年每月4037元)、工资指导线(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工资涨幅为11%;效益下降、未亏损企业应涨薪3%)、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数据已经颁布,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了条件。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将被查处
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率先在劳资关系融洽、工会组织健全、具备协商条件的企业开展;另外,对于劳动关系不稳定、工资水平低、收入差距大、工资长期不增长、职工收入不满意、工作时间长的企业也要重点开展。
市总工会还透露,第二季度职工队伍状况分析会上,有职工反映月收入低于800元。对此,市总工会表示,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到每月960元,将对低于这一标准的企业进行逐一核实。如果查实,会先督促企业马上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提请人力社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查出单位将公开曝光。
■ 追访
企业要建涨薪机制
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规定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须逐一开展工资协商,是由于1100元目前对于北京职工群体而言,算是收入偏低的人群,因而要通过确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同时在该机制中,将包含如何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增长来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的约定。(记者温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