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禁售酒店类公寓 “商改妆也将发文禁止

时间:2010-05-20 09:34   来源:新京报

  将酒店项目分割成一套一套的住宅,冠以“酒店公寓”来出售,这种方式将被禁止。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下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在本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

  酒店类公寓产权仅为40年

  据介绍,酒店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宾馆、度假村等。由于近年来北京住宅项目销售的升温和房价的持续上升,个别酒店类项目擅自变更规划和土地性质,将酒店用房设计为住宅,进行分套(单元)销售。打着“酒店式公寓”、“精装小户型”、“LOFT”等旗号,作为住宅销售。

  “另一方面,这种‘住宅’无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无法按照住宅的标准缴纳契税,物业费、水电费。购房者买了这种‘住宅’后,无法实现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及配套建设指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住宅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酒店类则只有40年。

  新酒店类项目禁分套出售

  昨天下发的通知要求,在本月31日之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销售。将一律不予办理测绘成果备案、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的手续。

  对于已取得许可、正在销售的酒店类项目,开发商要在卖房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经营使用,并将此情况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予以约定。

  而对于5月31日前已经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如果申请分割销售,将由四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共同审定。据了解,近期北京事实上已经基本不再批准酒店类项目分割销售了。

  ■ 解读

  1 “商改住”也将发文禁止

  昨天出台的新规定,是否是近期楼市新政的后续?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这与楼市新政无直接关系。

  “主要目的还是规范市场,否则将来到处都是住宅,原来的商业、酒店也成了住宅,城市就失去了后续活力。酒店项目本身是非住宅类的,而新政主要是针对住宅类的。”

  除了酒店外,目前也有不少商业或综合立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改为住宅销售。这位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有关商业、综合用地项目改住宅将被禁售的规定。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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