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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泉先行试点公积金贷款贴息 改善住房条件

  时间:2010-03-30 10:03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有所居”方面的作用,我省确定在福州、厦门和泉州市先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试点,允许试点城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给予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其还贷压力,切实帮助城镇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对福厦泉三个试点城市,住建厅要求抓紧做好试点准备工作,摸清现有符合条件的贷款职工数,做好贷款贴息资金规模测算,合理确定贷款贴息对象范围和贴息额度。

  此外,我省今年还将在厦门和福州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住建厅要求福厦要严格控制贷款用途、贷款规模和贷款期限,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规范贷款审批程序,加强贷款项目评审和借款人资格把关;要加强风险管理,做好贷款的抵押、投放与回收工作,切实掌握借款人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严禁重复抵押,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另据了解,我省今年还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力争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上有所突破,特别是在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医疗系统医护人员、教育系统教职人员、公安系统治安员、交通协管员、保安员以及非公有制单位中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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