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到2020年

时间:2012-10-31 14:45   来源:四川日报

  10月30日,省长蒋巨峰主持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研究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和加快建设西部内陆开放高地等工作。

  会议学习研究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了促进我省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点措施,包括: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促进农产品物流健康发展、加强组织协调。会议强调,要大力培育发展物流企业市场主体。对设在我省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物流企业,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为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我省将继续执行对农资等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

  会议指出,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新建城市居住区要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进西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有关工作。会议指出,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以来,全省大力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开放型经济实现重大突破,初步形成在中西部地区开放发展的领先优势。当前,四川开放正处于争取主动、赢得先机、全面突破、跨越提升的新阶段,我们要抢抓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的历史机遇,打造以成都为中心,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次中心的开放都市圈,率先建成西部内陆开放高地,成为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最大窗口、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平台、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商务中心、最重要的入境旅游目的地。为此,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提升对外贸易,加快“走出去”步伐,优化区域合作布局,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增长极,稳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优化开放合作环境。

  会议研究部署了省政府近期重点工作,要求把稳增长与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工业提速增效,加快推进优势资源与优势产业结合发展,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的各项部署,大力推进天府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会议决定启动成都经济区及天府新区水资源配置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规划任务。

  会议审议了《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快四川民航业发展的意见》。(记者 谭江琦)

编辑:王君飞

相关新闻

图片